第三十六章 歸還(第1/2 頁)
吃人嘴短,拿人手軟。
更何況是一位窺覬自己已久的男人。
懂事的姑娘都知道,如果不喜歡對方就不要隨意收下他給的任何東西。
很多傻姑娘貪心,見財眼開,最後落得一個芳魂歸西的淒涼下場。
所以做人要有立場,要有底線。不愛就不收他帶來的禮物,尤其是比較珍貴的東西。
花凝霜側著身子說道“哎,我對你哥哥沒有那種意思,所以夜明珠,決定還給他。”
“啊?”南宮柔匪夷所思“凝霜姐,你拒絕我哥哥沒問題,我倒沒多驚訝。但你拒絕這顆璀璨奪目的夜明珠,太令我出乎意料。”
“他應該送給他以後的夫人,送我珠寶只是浪費他的時間,還讓我內心過意不去。”
她沒有辦法理解這種想法,用食指戳戳圓潤的夜明珠,說道“我就會收下,送的跟偷搶有很大區別,他自己心甘情願付出,為什麼要覺得內心過意不去呢?送出去的東西還要收回,那才是丟臉,不是個男人。”
“我待人向來遵守互不虧欠的原則,我不想去使心機愚弄別人,把別人當傻瓜一樣耍的團團轉。如果他不是我認定的未來夫君,那麼他要送給我金銀財寶,還是綾羅綢緞,我通通不會收的。”花凝霜放棄夜明珠,心中是很遺憾。從理性上說,做人原則不能丟。
“想好了嗎?真的要還?跟我說說沒關係,我就當你是一時糊塗,還回去別後悔。”
她不假思索的肯定了自己的想法“還,明天就還給你哥哥。”
南宮柔打了個哈欠,睏意漸濃“隨你,你開心就好。晚安!明天的事就交給明天吧!”
“晚安!”
夜晚黑漆漆一片,伸手不見五指,睜開眼睛閉上眼睛都沒區別,南宮暮心裡有種空落落的感覺。
想起她開開心心收下自己送的夜明珠,好受了些。
原來美人並非不喜歡寶貝,只是送的不夠貴重而已。
能知道她喜歡什麼就好,就怕她的心的鐵打的,什麼都不喜歡。
白天旅途勞累而睡得太久,日曬三竿沒醒,還是敲門聲將他弄醒來的“南宮暮,你在不在屋裡?南宮暮。”
“啊?進來。”
花凝霜看到他賴在床上的樣子,彎腰把夜明珠放在他枕頭旁邊“謝謝你送我的夜明珠,不過禮物實在是太貴重,我不能收,夜明珠就放在這了。”
南宮暮頓時睏意全無,坐起身來喊住要走的她“為什麼要還給我?你明明很喜歡。”
“跟喜不喜歡沒有關係,我沒有嫁給你,所以你送給我的禮物也不能收。留著,給你未來要娶的女人,她才值得擁有這顆夜明珠。”她微笑著解釋道。
“即使我今後沒有好福氣娶你為妻,也不代表我未來的女人沒有屬於她的那份禮物。天下珠寶何其多,你不必在意這顆小小的夜明珠和我的以後。”他低頭看著枕頭旁的夜明珠,臉冷的跟冰似的“是有多討厭我?送價值連城的珠寶也不要。”
花凝霜沒想到自己一番好意在他眼裡卻變成羞辱,是因為嫌棄他才拒收的這種錯意“你別胡思亂想,完全就不是你想的那樣!我喜歡夜明珠是真的,但是沒有討厭你到那種厭惡的程度。雖然你曾經兇過我,意圖把我丟在山上喂狼,可我很善良,沒有恨你。”
見他沒有再說話,她又說道“我其實你完全可以送給柔兒啊,她很喜歡這顆夜明珠。”
“她的金銀珠寶數量絕不會亞於你擁有的,拿到了手也不會好好珍惜。你話已至此,我也沒什麼好說的。”
他這次真真切切體會到了什麼是傷心,果不其然啊,美人難追,和伍平兆那傢伙說的一模一樣。
伍平兆醉酒時候敞開心扉吐出肺腑之言:越是有見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