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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第2/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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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撐再大的名堂也只是一點。

求利?老天,同樣花的是筆耕時間,你搞地產、炒股票、買賣黃金乃至古董表,萬一時來運轉,所得的零頭都要比第一級作家的稿費高、而且還高上許多了!費神費心、自判“坐牢”,埋頭苦寫,如果求利──胃口忒也太小了!

求權?當慣文人難當官!槍桿子裡才出政權!筆桿子?只會製造“臭老九”和“文字獄”!文人從政,書生論國,只怕清高不足,敗壞有餘,當真是Zuo愛要比做官乾淨!

如我,寫了差不多有六百本書了吧?也寫了三十幾年了,該心滿意足了吧?寫作要跟人比?誰?要是我喜歡的作家,自己喜歡都來不及了,推崇還怕不夠,怎會跑去跟他(們)比呢?至於自己不喜歡的,更是憑什麼要我去跟他們比?寫的比我好的,我服氣;寫的比我壞的,我不理。寫的比我好而無名的,我為他們不平;寫的比我壞的而比我更有名的,早就習以為常囉。

寫下去,其實是跟自己比。而且,還要拿自己最滿意的作品來比,看還能不能寫得更好?證實一下,自己還有沒有理由寫下去。

如此寫下去,孤獨而沒有悔意。

稿於一九九零年四月四日:馮寫“四大名捕與刀劍笑”情節並推介“唐方一戰”。

校於一九九零年十一月廿七日:達明王來電商討新書推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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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校於兩零零零年七月十八至十九日:周伯展處複診,手術良佳;並同時開刀治牙。

三校於二零零四年三月六日:受“今古傳奇武俠版”之邀於四月在武漢舉行“溫迷見面會”。

少年追命 … 第二十集 不朽若夢

為完成一個任務,隨時可以不惜死的人,是為死士;為一個理想,不折不撓、不達目的決不干休的,則為志士;為一宗旨,奮鬥到底、愈挫愈振的人,叫做鬥士。這三種人,都很可怕。而且,通常他們都視犧牲為通往不朽的捷徑。

第一章 在我最肥的日子裡

第二章 吃吃吃吃吃吃吃

第三章 食食食食食

第四章 牙

第五章 喀吐一聲,莫敢爭鋒

第六章 痰盂一出,號令天下

第七章 暴食折斷的牙

後記 走水入魔

少年追命 … 第一章 在我最肥的日子裡

人總是相信自己雖然無法收拾得了那惡人,但總會有天來收拾他;並且以為壞人做了壞事之後,就算沒人治得了他,但他總是要受良心上的責備,良知上的制裁。

其實這是無稽的。

若果真有個“天”,天的賞罰常常都是不分善惡的;至於良心上的自責,究竟比起為他所害的人所受的苦楚份量有多輕(重),那真的只有“天”知道了。

“所以,你要怎樣對付驚怖大將軍?”

“他這種人,只有‘該死’兩個字。記住,是該死,而不是罪該萬死。因為人只能死一次,而且人人都只能死一次;這很公平,也很不公平。像大將軍這種人渣,殺害了那麼多無辜的人,當真是萬死不足以贖其辜──可那又有什麼用?他己享受了、恣肆了、作威作福了那麼多年,縱然將他一刀殺了,或凌遲處死.他也只不過是一條命、命一條!所謂報應,其實是非常一廂情願的事而已。因此,我只能利用他來消滅掉其他一些邪惡勢力,才讓他死,這才比較划得來一些。”

“你要利用大將軍來以惡制惡,剷除武林中其他的惡勢力?”

“對。我的物件是‘七幫八會九聯盟’。”

“啊。”

“怎麼?”

“這是當今武林中最強大的二十四股黑勢力,要一一殲滅,實在談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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