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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拿了那個老太的照片以及姓名和家庭住址,還將她訛我的過程原封不動寫了出來。跑到列印店列印了個三千份,找了幾個兼職學生到a大、她家以及她孫子的學校周圍散發出去。
大字報上面沒有出現一個帶有侮辱性的詞,全是客觀陳述事實。
我將那人的照片印在背面,滿滿一頁a4紙,清晰得連毛孔都能夠看得清楚。
只要不瞎絕對能夠認出來。
其實我想法遠不及此,我本想到各大報刊去買個版面,登個頭條的。聯絡了一下報刊,人家要麼是不接,要麼要求匿名以及打上馬賽克,於是就打消了去買報刊版面的念頭。
發大字報雖然影響範圍沒有報紙廣泛,不過成效也算不錯。沒過兩天,學校關於我的八卦傳聞就用之前的那個版本完全顛倒了,受害者成了施暴者、施暴者成了受害者。
我找的那幾個兼職生告訴我,他們家現在連門都不敢出,出去就會被人指指點點,那個小孩子也被迫呆在家裡無法去學校。
我聽了十分暢快跟打通了任督二脈似的,比吃了十斤肉都舒暢。
為了讓自己更暢快,我還專程在他們家周圍去晃了幾圈,見他們家現在成了過街老鼠,笑得都直不起腰。
我說過我不是個好人,我不是聖母白蓮花以德報怨,惹了我的人,我會想盡辦法還回去,殺敵一千自損八百也再所不惜。
當初單老師的表妹就曾在我這裡吃過虧的。
完顏勸我不要太過,物極必反,可是我沒聽,依舊我行我素。
結果果真如他所說,物極必反,樂極生悲。正當春風得意的我被警察找上門請到了局裡&ldo;喝茶&rdo;,原因無它,大字報犯法。
我以為我說的是事實就沒事,結果是我想多了。哪怕我說的是事實,誠然她有訛我這一行為,但是我依舊不能去貼大字報毀壞他人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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