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強徵令(第1/3 頁)
梅萊鎮有專門招待專使的地方,地方不大,但是已經足夠阿薩斯他們幾十號人住下的了,而現在,阿薩斯就是要用這個地方來作為自己的主場。回來之後,阿薩斯就對迪卡他們說了,他要招收私兵,阿薩斯的話還沒收完,迪卡他們都紛紛宣誓效忠了,讓阿薩斯偷偷的抹了一把貓尿,還是自己帶出來的人親切啊。
第二天,阿薩斯就在這個招待處的門口招收私兵了,不過私兵不好聽,阿薩斯改成親兵,畢竟才一百個,說是親兵也不為過。他開出的條件也優厚,一年的餉錢居然高達十個金幣,是之前查理親兵的一倍,阿薩斯以為這樣的價碼一定會吸引很多人前來的,但是,阿薩斯等了一個早上之後,居然一個人都沒有來報名。
阿薩斯招來了迪卡,想知道究竟是什麼原因,這樣的高薪都招不到親兵?難道現在梅萊鎮的生活水平都很高了,看不上那十個金幣了?最後一問之下,阿薩斯終於知道是什麼原因了。
原來梅萊鎮的居民都知道阿薩斯招兵的目的,那就是要攻打卡梅山山賊,他們可不想去送死,聽說卡梅山山賊個個都長得凶神惡煞,兩米多高,最讓人心驚的是,他們居然吃人肉!光這一項,就讓很多人打退堂鼓了,他們都認為,即使是梅萊鎮的五千人都去圍剿山賊,最後還是必敗無疑。
阿薩斯終於知道什麼叫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了,自己燒了查理的府邸,然後洗劫了他的財產,最後讓卡梅山山賊做了自己的替罪羊,沒想到到頭來,還是讓自己這個罪魁禍首去攻打替罪羊,而且卡梅山山賊可不是真的羊,據說十分的兇殘。
連續兩天了,沒有一個人來應徵的,阿薩斯有點急了,半年的時間啊,他可耗不起。
“既然你們不自己來,那就別怪我發狠了!”阿薩斯捏了捏拳頭,惡狠狠的說道,這兩天他一直研讀爵位常識,讓他看到了一個不錯的條令,比挑戰令還要有點意思,那就是強徵令!
強徵令――擁有爵位的貴族,可以在自己的封地範圍內強行徵兵,入伍時間為期兩個月,如有反抗,視為叛國罪論處。十年可用一次,不可和挑戰令疊加使用。
阿薩斯現在就寫信往上稟報,梅萊鎮是小鎮,它的上頭是格雷鎮,一個大鎮。大鎮往上是小城,小城之上是大城,再之上就只有皇城了。
一個月內就可以有回覆,強徵令是一定會批下來的,阿薩斯已經把現狀說給上頭聽了,要是上面不透過的話,阿薩斯就直接罷工,不用他們辭退。雖然有點任性,但是格雷鎮主事人雷恩伯爵想到阿薩斯只是一個十二歲大的孩童,看到這封信的時候,莞爾一笑,然後批准了阿薩斯的強徵令,並派了自己的親衛騎士前去監督徵兵工作,要是有人反抗,殺無赦。
“看來這個小傢伙還真是熟讀爵位常識啊,這麼快就找到應對之策了。”雷恩伯爵在親衛走了之後,輕輕的啜了口茶,讚賞的說道。要是他知道阿薩斯才接觸爵位常識沒有幾天,他就不會這麼說了,不過阿薩斯還真是瞎貓闖到死耗子了,這樣都被他發現了,一下子就把被動轉成了主動。
“這哪是什麼常識啊?簡直就是遊戲規則!”阿薩斯得到了雷恩伯爵的首肯信件之後,有點好笑的看著自己面前的爵位常識,他發現自己有點喜歡上這個遊戲了,雖然他現在是棋子,但是他只需要不斷的贏,就能由棋子變為主宰。
阿薩斯看完了信件之後,再看看雷恩伯爵派來的親衛,比卡奧更加的有氣勢,全副武裝的騎士盔甲,看上去威風凜凜。
“不知道這位騎士大。。。大哥怎麼稱呼?”阿薩斯本想叫大叔的,但是好像有點把人叫老了,誰叫他自己那麼小呢。
“男爵大人,我叫歌德,四級騎士。”歌德給阿薩斯敬了個騎士禮,然後公式化一般的說道。他什麼爵位都沒有,所以給阿薩斯敬禮是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