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頁(第2/2 頁)
總有些麻痺大意。
在他們前面的車子上,坐著兩個看上去四十多歲的中年男子,是毗鄰的田納西州的人。小青年臉色都變青了。招來了警車就麻煩了,因為他們每個人都灌了太多的酒精,即使警車不來,還得被敲一筆修理費。而在玩兒時,基本上都花光了。
從前面的車上走下來了個中年男子。
&ldo;大叔,在這個鬼地方,你停什麼車啊!&rdo;
小青年們慣幹做出一副小流氓的架勢,總要逞逞威。
小青年有五人,對方是二人。沒有錢交修理費,不如反過來趁火打劫一番,也許對方好欺負,況且又是其他州的。五個小青年一個接一個下了車。平常,這五個人就慣於玩女人,偷東西,德性實在不怎麼樣。
‐‐這些傢伙,理由還挺充分的,這幫混小子們!
那男人動也不動。
&ldo;問你哪,裝什麼蒜呀!你這個混蛋!&rdo;
說著,一個小子朝那男人撞了過去。
那男的沒被撞倒,那小子反倒滾倒在地上,還鬧不清怎麼回事兒時,就被對方丟翻了,真是太丟臉了!
剩下的四人又打了起來。這時,另外一個男子從車上鑽了出來。五比二的比數,打贏本不該成什麼問題。但轉眼間,五個人就全躺在了地上,痛得直哼哼。
此時,麥克麥里正是趕到醫院去,看那幫小子們。
切羅克村的那小夥子是撞在石頭上,腰骨折損,負了重傷,才住進醫院的。
他的同夥,和常見的街頭尋釁肇事者一樣,為了伺機報復,所以記住了對方的車牌號碼:‐‐66‐‐330l。
麥克麥裡詢問了一下情況,就返回了鎮警察所。
麥克麥裡透過州警察局,向毗臨的田納西州警察局提出了照令,要求查詢該州‐‐66‐‐330l這輛汽車的主人。
車牌號碼是那夥小青年提供給他的。
兩天後,對方回電,答覆了查詢結果,電文如下: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