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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書記,這個很難說。”
關局權衡了一番,決定據實彙報:“兩個貴省籍嫌犯一個叫錢小勇,一個叫宗浩,錢小勇的老子叫錢中明,早在六年前就因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罪名被判處死刑;宗浩的老子叫宗永江,也因為涉黑被判處無期徒刑,雖然減刑了,但想出獄至少要再服七八年刑。
從現在掌握的情況看,他倆和已落網的顧思成一樣對韓博同志懷恨在心,堪稱恨之入骨。要不是顧思成堅決要求他們走,他們肯定會參與顧思成後來乾的這些事。如果他們與潛逃的兩個香港籍嫌犯合流,那麼,捲土重來的可能性還是存在的。”
省廳徐副廳長沉吟道:“一旦合流,就意味著他們將擁有足夠作案經費,在境外又很容易購買到槍支。加之那兩個香港籍嫌犯對兩地環境較為熟悉,偷渡回來不是難事。”
一個顧思成就把上上下下搞得提心吊膽,如果同案犯“前仆後繼”,那正常工作要不要乾了?
這是深正,不是其它地方。
改革開放的窗戶,聞名遐邇的經濟特區,從年頭到年尾各種活動幾乎不會斷,三天兩頭有領導來視察,甚至有外賓來訪,楊書記可不想再遇到這樣的事。
關局也被搞怕了,欲言又止地來了句:“據負責具體辦理案件的刑警支隊副支隊錢大海同志彙報,顧思成落網之後氣焰依然囂張,在接受審訊時不止一次叫囂這事沒完,聲稱做鬼也不會放過韓博同志,在逃的錢小勇、宗浩更不會放過,聲稱要跟韓博來個不死不休。”
“到這個份兒上了還如此囂張,這樣的嫌犯必須嚴辦!”
楊書記啪一聲猛拍了下桌子,旋即話鋒一轉:“之前槍斃的和被韓博拖死的那個純屬罪有應得,過不了多久,這個顧思成估計也要接受法律最嚴厲的懲處。他這樣的罪犯不適用死刑,什麼樣的罪犯才適用死刑?但對在逃的嫌犯來說就是三條人命。
韓博同志是秉公執法,關鍵在逃的嫌犯不一定會這麼看,顧思成乾的事不就足以說明一切了嗎?不能掉以輕心,我們總結經驗,吸取教訓,犯罪嫌疑人同樣會。如果他們捲土重來,肯定不會再像顧思成這麼狂妄,很可能是秘密的、悄悄的。
作為領導,我們要考慮到他及他家人的安全,我認為有必要對他的工作進行調整。韓博同志是一個好同志,無論政治素質還是業務能力都出類拔萃,而且學歷高、辦案經驗豐富,不管換個崗位還是換個單位,相信都能幹出一番成績。”
市領導這番話顯然不是說給關局聽的。
他現在已經是主管刑偵、技偵、經偵、反恐,分管機場分局,聯絡森林公安分局、鐵路公安處、龍口港公安分局的副局長,換個崗位只能依然擔任副局長,只是主管的單位和分管的工作不同罷了,這麼換與不換又有什麼區別?
顯而易見,楊書記真正想說的是換個單位,確切地說是下“逐客令”,想把“韓打擊”調走。
報復一個市公安局副局長有那麼容易嗎,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楊副廳長是常務副廳長,不然楊書記也不會當他面說這番話,他沉默了片刻,抬頭道:“楊書記,您的考慮非常有道理,今天太晚了,要不明天一早我再想陳廳長彙報。”
第一千零四十五章 要走了!
“高交會”完滿成功,另外幾個國際性會議也相繼勝利閉幕,上上下下終於松下口氣。沒之前那麼忙了,韓博決定請幾天假,回老家給已去世21天的外公磕幾個頭。
沒想到關局不僅批了,而且一批就是一個月的假。
更沒想到的是,關局在批假時說了一番意味深長的話。
一切來得如此突然,理由還那麼“勉強”!
公安機關是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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