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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之所以寫下這日記,卻不是為了這些事。這些事發生後,我相信我在有生之年是不會得到報應了,只不過死後會慘點罷了。我不在乎,我要多活幾年,餘下的這些年裡,我要享受人間奢華,品遍世間百味,這一輩子就活得值了,死後受的罪又算什麼呢?還有,就是我要永遠銘記老爺家的恩情和對他們家的忠誠,除了我害死小姐這件事外,那是我最大的、永不改變的信念。
但這種超脫的想法只存在了一天的光景。昨天晚上,當小姐的靈魂再次來到我的夢中時,我又被拉到了痛苦的人間,不得不想起所謂的“道德的譴責”。道德是什麼?我以前從不相信所謂道德所具有的束縛力,不管是什麼時候,都很少有人會相通道德的存在。大家以為只有那成文的法律才是規範人最厲害的東西。我們都錯了,道德的約束完全是一種無形的利器,它就在你的心裡,它的折磨使你無法擺脫。一個人不可能忘卻自己的罪惡,而道德的懲罰就依附在那無法擺脫的罪惡感上。
我見到了小姐,我知道我見到她了。但我不知道見到的是她的靈魂還是幻覺。我很愛她,但我也很想擺脫她的鬼魂的糾纏,沒有人能理解我。所以我不告訴任何人這一切,即使是我最好的朋友。如果告訴別人這些,如果他對我的遭遇感到同情的話,他會說我能理解你,日夜都看到一個亡靈是夠痛苦的,我知道你為什麼想擺脫她。但事實上,他根本不瞭解我,所有有這種想法的人都不能瞭解我。我之所以想擺脫她,是因為她的出現都在提醒我,我是那麼愛她,這一點也是我在寫日記時漸漸發現的。我愛著她,瘋狂地愛著。而她已經死了,這真是讓人傷心,但更加讓我無法忍受的是,害死她的人就是我。
昨天她進入了我的夢裡,她告訴我,她太孤獨了,她要我去陪她。我說我會去的,但不是現在。因為我怕死。她對我蔑視地笑,我沒有生氣,沒有恐懼,她是對的,我是個小人。我告訴她,為她的死我也感到很悲傷,像她的父母一樣悲傷,或許更甚。但也正因為如此,我要在活著的時候給她的家人做補償,那就是盡力協助老爺夫人做任何事情來償還對他們的傷害。等我死的時候再去另一個世界裡陪她。反正那一天遲早會到來的。
小姐似乎也同意了,她說:“那好吧,但為了給你懲罰,我要你死的時候用上吊的方法,讓你的屍體直直地掛在我的房門口,用我給你買的那塊紅絲綢。”
我欣然同意。
寫完這些的時候已經天亮了,這些事情恍如夢中,是我迷亂大腦的錯覺還是真實的事情?我舒了口氣,找出小姐送給我的紅絲綢,把它放在我坐的這把椅子上。時刻提醒著自己這個夢,在我生命的最後一刻我一定會按照她說的那樣死去。
其實她說的這些,以前也跟我說過,那時她還要求我死後,如果在陰間得罪了她也要去她的門前上吊。這話只有孩子才能說得出吧?我一直都記得。她真是幼稚,我死後必定是要下地獄的,那裡的懲罰會讓我痛苦萬分,完全比上吊嚴厲得多。而且,一個鬼魂去上吊,他會有什麼感覺?真是可笑,但既然是小姐的意思,我願意那樣做。
大門有了輕輕的動靜,其餘的人都還沒有醒來。這時有誰會出去呢?我把頭從窗戶探出去,看到大門的門閂完好地在門上橫著,沒有人出去。我又縮回身,看一眼日記上的日期,這才記起,今天是小姐的生日。她每年的這個時候都會一早出去,到遠在幾里地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