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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擊炮就是他對德軍坦克的一種有力回答。這是一種大型插口式迫擊炮,它可以把一發20 lb(908kg)重的反坦克炮彈發射到幾百碼遠的地方,而它們的最佳射程是150 yd(1371),這種迫擊炮的重量十分驚人,達到405 lb(18387kg),所以,在多數情況下,它都是配置在預先準備的設伏陣地上,作為一種掩體內的火炮使用。炮彈的初速為245 ft/s(7468/s),這也就是說,炮彈飛行150 yd(1371)的距離需要15s以上的時間。因此,用它對運動目標射擊時,有效射程要更近一些。然而,這種迫擊炮的射擊精度相當高,並且具有極大的破壞威力,如果命中部位適當,它可以將i型和ii型坦克的炮塔摧離車體。它的炮手班由5人組成,1名班長,4名炮手,在移動火炮時,它所需要的人員數量更多。儘管這種迫擊炮並不是一種適用的武器,但如果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得到應用的話,它也許可以得到一個為自己申辯的機會,而那些從未獲得過任何榮譽的炮手班,或許也能為自己贏得一定的榮譽。在1941年的一份訓練通報中,曾有一段在一般軍事著作中不常見到的有趣說明,其中有這樣一段敘述,即:如果這種迫擊炮不得不拋棄、或者被繳獲,那麼,最好的應變措施就是把關鍵部件弄彎,但如果還有失而復得可能的話,則提倡只對其進行輕微的破壞。
1940年時的另一種特殊的武器是&ldo;史密斯(sith)&rdo;火炮,這是一位名叫史密斯的軍事人員的豐富想像的產物,實際上,它就是一種安裝在車輪上的滑膛炮,它的效能並不比&ldo;諾斯歐瓦&rdo;發射器高多少,但結構卻複雜得多,重量也大得多。它的炮架是一對被加工成碟形的鋼盤,外緣套著一個很薄的高壓輪胎。身管可以在車軸上轉動,但它在射擊時的放列方式,在整個炮兵史上卻是獨一無二的。發射時,整個火炮被翻倒向一側,車軸由水平狀態變為垂直狀態,此時,被翻倒在地上的那個車輪就成了炮身賴以進行旋轉的支座,而位於上面的車輪,則可為射手提供一定限度的防護,儘管它所提供的&ldo;防護&rdo;,只不過是避避雨而已。它的彈藥裝在一個其結構樣式和炮車相同的拖車內,在陣地上,火炮與前車分開配置,但存放彈藥的前車,上下不能倒置。它所配用的彈種與1940年流行的標準一致,即榴彈、汽油彈和一種小型殺傷彈。它的有效射程大約是250 yd(2285 ),穿甲能力也比較低。這種火炮的生產數量不大,並且僅只發給國民警衛隊,而正規部隊則從來沒有接觸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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