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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新穎的佈局,是在普通發射筒的上方採用了一個箱形彈倉,火箭彈藉助一個彈性供彈器壓進彈倉內,當下面的一發彈發射出去以後,射手轉動位於彈倉前方的曲柄手柄,另一發彈即落於發射筒內。發射筒的側面安有一個電器插頭,電器插頭跟火箭彈上的接頭相接觸,因而也就不再需要象一般火箭那樣,必需接到地線上。這樣,射手轉動曲柄的速度有多快,發射速度也就有多快。遺憾的是,這種裝置也存在著一些麻煩,其中,最嚴重的一點,是它時刻都在受到自炸的威脅。這種威脅是由正在發射的火箭彈所產生的火焰引起的,這些火焰能夠進入彈倉,並點燃下一發待裝火箭彈。這種系統,僅只依靠重力供彈,並且在彈倉與發射筒之間也沒設隔板。儘管幾乎全部火藥氣體實際上都將從發射筒後方噴出,但也足以能夠噴到彈倉後壁上,將下發火箭彈的發動機點燃。當然,這種情況並不是每次都會發生,而一旦發生此種情況,所形成的煙火場面,將會煞為壯觀。不過,坦率地說(或是在一定程度上坦率地說),連發火箭筒確實不是一種符合實戰要求的近戰武器。早在這種方案的研究工作鋪開之前,由於受到重量和尺寸的限制,多數人都已持否定態度。不管人們多麼渴望使火箭筒具備2連發或3連發的能力,然而用彈倉形式供彈,並不是解決這一問題的理想方法。
儘管火箭筒存在著上述缺點,但它仍然是為步兵提供的一種富有成效的反坦克武器,所以,在50年代中,數量驚人並且型號大同小異的火箭筒開始在世界各國陸軍中相繼投入現役。在隨後不久出現的一股反坦克火箭筒設計熱中,名列前矛的,是推出了&ldo;布林吉西&rdo;(bldicide)火箭筒的比利時人。這種武器採用的是隻有一根管子的整體式發射筒和傳統的擊發機構。它與35火箭筒(奇怪的是,從來沒有人給這種火箭筒起個正式的名稱)不同,因為35火箭筒採用的是長度可變的兩段式身管,一個管子可以插於另一個之內,為了行軍時便於攜帶;而&ldo;布林吉西&rdo;火箭筒則堅持採用一根整體式身管,這就意味著,相對於火箭彈的長度來說,發射筒的長度比較短,這進而也就意味著,當火箭彈離開筒口時,發動機仍在燃燒的可能性比較大,因此,所有出售的&ldo;布林吉西&rdo;火箭筒上,都安有一個由金屬製作、用以保護射手面部的面盾。它的擊發機構也比較別致,因為比利時的設計師們對美國在&ldo;巴祖卡&rdo;系列中所採用的電發火系統明顯地缺乏信心。因此,他們在發射藥管的底部安裝了一個普通火帽。裝填動作完成以後,透過一個彈性彈夾,使火箭彈在炮尾內準確定位,使其既不能前移,也不能後移。長形擊錘被安裝在發射筒外部的一個轉軸上,並可以用手扳動;射擊時,擊錘轉向上方,錘擊火帽;發射藥點燃後,火藥氣流將擊錘吹回原位,從而為下一發再次扣動扳機作好了準備。使用這種裝置,重新裝填的速度非常之快,並且由於擊錘不在火藥燃氣流中停留,所以,它的燒蝕並不厲害。
&ldo;布林吉西&rdo;火箭筒是一種非常出色的武器,並曾向世界上很多國家出口。使英國陸軍感到惱火的是,他們曾在亞丁(aden)遇上了這種武器,並且它已成了恐怖主義分子武庫中的主要裝備。&ldo;布林吉西&rdo;系列有多種口徑,其中最大的是100,這在當時的肩射武器中可能是最大的。如果口徑比這再大,它的火箭彈就必然需要一個更大和更重的發動機,反過來又要求有更長的發射筒。其結果必然是,這種只能由單人攜帶和隱蔽的武器,在尺寸和重量上大大超過戰術使用所能接受的範圍。即使是100的口徑,也已經超出了絕大多數國家所能接受的範圍,所以,&ldo;布林吉西&rdo;更為流行的口徑是83。
法國人透過&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