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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你們的觀點我不敢苟同,歷來統治者雖然揚清貶貪,但他們認為還有比清和貪更重要的東西,康熙皇帝說過一段頗為耐人尋味的話:&l;為官之人不取非義之財,一心為國效力即為好官。或操守雖清,不能辦事,無論諭旨批駁於部駁之事,積年累月,概不完結,似此清官,亦何裨於國事乎?&r;可見,康熙認為能不能辦事,是最重要的,在今天看來,評價一個封建官吏,首先應該著眼於他在歷史發展中或社會改革中所起的作用。像明朝的張居正,《明史&iddot;張居正傳》上記載:&l;自奪情後,益偏恣。其所黜陟,多由愛憎。左右用事之人多通賄賂。&r;不能算作一個清官吧,但是我們不能因此否定他在政治、經濟、軍事等方面改革的歷史作用。我不是說清廉不值得肯定,但在封建時代清不清並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與其他問題交織在一起的,單獨抽出貪與不貪這一方面是說明不了本質問題的。應該說,在封建社會,相當程度上是無官不貪的,但是究竟把哪個貪官抓出來,這就要服從皇權統治的需要。你不忠於皇帝,那我就把你抓出來,你就是貪官。和珅是貪官,乾隆皇帝是知道的,但他認為和珅是心腹,所以不抓他。乾隆死了,嘉慶要抓他,也並不是真要反貪汙,而是為了樹立自己的權威。另外,當時國庫空虛,抓了和珅也可解燃眉之急。所以才有&l;和珅跌倒嘉慶吃飯&r;的說法。&rdo;鄭衛國頗有見地地說。
&ldo;衛國,按你的說法,不管清官貪官能幹事就是好官啦?肖鴻林、賈朝軒、袁錫藩哪個不能幹事?別忘了,&l;多行不義必自斃&r;的古訓,讓我說反腐敗力度還應該加大,不用重典不足以遏制腐敗逆流!&rdo;石存山義憤填膺地說。
鄭衛國無心與石存山爭辯,只是搖頭苦笑了笑。
&ldo;存山,法律也應該講人性,&rdo;顧懷遠爭辯道,&ldo;明朝初年朱元璋曾經從重從快地反貪汙腐敗,可以說用了非法制手段。這一方面有當時形勢的需要,元朝末年太腐敗了,有了這個教訓,朱元璋就用嚴刑苛法來懲治貪汙腐敗,殺了不少貪官,貪汙腐敗之風一時有所收斂。但這完全是離開法制軌道的,是&l;法外之法&r;,是不可取的,太殘暴了。現在有的史學家為朱元璋辯護,那是毫無道理的,酷刑太可怕了,&l;剝皮實糙&r;,把人皮剝下來用糙填充進去,然後把它掛在衙門口,朱元璋確實幹過這種事。此外,朱元璋還使用過&l;炮烙&r;、&l;鉤腸&r;、&l;刖足&r;、&l;凌遲&r;等酷刑。&l;凌遲&r;要割三千多刀,如果規定的刀數還沒有達到,受刑人就死了,劊子手就要反坐。這些做法簡直就是&l;國家恐怖主義&r;,朱元璋這些做法在很長時間內給人留下非常嚴重的&l;精神恐懼症&r;。晚年,朱元璋有所醒悟,將酷刑都廢除了,這段歷史從反面告訴我們:反腐敗一定要在法制的軌道上來進行,離開法制軌道的反腐敗或許可以收到一時之效,從長遠看,終究會給歷史留下一聲長嘆的。&rdo;
&ldo;讓我說呀,反腐敗鬥爭說到底,仍然是一場權力與權力的較量,呼喚一點清官意識,維護一點清官形象,不僅是當前反腐敗鬥爭的需要,也是老百姓衷心的願望。領導幹部要是都能透過清官這面鏡子照照自己,以明得失,對清除腐敗現象還是有好處的,但是清官他們不代表未來,在健全的民主、法制社會裡,人們憑藉民主和法制來保護自己,而無須只靠清官,因此,進一步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才是當務之急!&rdo;丁能通畫龍點睛地說。
&ldo;還是局級領導看得高,望得遠啊,通哥,淨和你高談闊論了,差點忘了一件正事,懷遠跟我說,你有個女朋友寫了一本很不錯的長篇愛情小說《天堂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