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誰搶誰工作(第1/2 頁)
突然,一旁早不耐煩的林志軍插了話。
“哥,你一定要和我搶這份工作嗎?實話告訴你吧,我喜歡的姑娘就是這個學校的老師,她也喜歡我,就是她家裡看不上我沒有工作,要是我能進學校當老師,她們家就不會反對了,哥,你可不能毀了我的終身幸福啊。”
楊柳眨眨眼,氣笑了;而林志宇則被氣得紅了臉。
對於他來說,林強和陳菊是長輩,他多少顧忌點;林月有點一同長大的情誼,他多少有點不忍心。可對這個從小就仗勢欺人的小子就不願意忍了!
“什麼叫我搶你的工作?這分明是方老師給我找的工作。哼,我說呢,你們今天這麼齊整地來我家,原來是無事不登三寶殿;怎麼,沒有我的證明,方老師不幫忙是吧?”
還真是這樣,沒有林志宇自願把機會讓給林志軍的證明,方老師不會幫忙。
被林志宇嘲諷,林志軍也站了起來,臉紅脖子粗的吼道:“林志宇,你結了婚,還有了兒子,自己過得幸福就一點不想著點你弟弟嗎?你怎麼做大哥的?”
“真是好笑,你們搞搞清楚,到底是誰搶誰的工作?”楊柳站起身拉住氣得發抖的林志宇。
她臉上笑容消失,冷冷地看向林家人:“你們怎麼做人爸媽、做人弟弟,他就怎麼做人兒子、做人大哥,公平得很!再說,我們憑什麼要為了你的終身幸福而斷送自己前途?反過來,你願意把好工作讓給我們?”
楊爸也站起身,沉著臉甕聲嗡氣地說:“行了,你們來的目的我們也知道,這事沒門兒,志宇是我楊建剛的女婿,我把他當親兒子,誰也別想欺負他。你們快走吧,免得趕不上回城的班車,一天可就一趟車。快走吧,走吧!”
邊說邊用手往外揮,像是農村人趕雞鴨;這樣明晃晃地翻臉趕人,讓這些城裡人愣住了,而這時,廚房裡傳出來濃郁的雞湯香味。
就算是城裡人,也少見葷腥,何況是養了兩年的土雞燉山上野蘑菇,那是真香啊。
這個死老頭,說了殺雞是為了招待他們,結果雞還沒上桌就趕客人走。
但他們是要面子的人,既然工作的事談崩了,也知道沒有迴旋的餘地,還不如早早回去另想辦法,再找找關係無論如何也要把林志軍弄進去當老師。
可林志軍不知道他媽的打算,不願意走,杵在當場:“媽,現在就走,那我的工作怎麼辦?我當不了老師,麗麗根本不會同意和我談物件!”
楊菊掐了一把兒子的胳膊:“人家都趕人了,還留下來幹嘛?我們趕緊回去再想辦法!”
見他們招呼都不打就要走,楊柳突然喊住林強:“爸,志宇去找工作不是要一百塊錢嗎?你能不能多少給點,算是我們借的,以後有了錢會還你。”
林強囁嚅了幾下,看向林志宇的眼神有些複雜,但不等他說話,就被陳菊用力扯著胳膊拉走了。
她也裝不下去了,嘴裡罵道:“人家都說了有錢要讓老丈人享福,有你這親爹啥事?你兒子的工作、物件還都沒有著落,還不快回去想辦法?”
楊柳往前走了幾步:“爸,你多少給點啊?都是你的兒子,怎麼可以厚此薄彼,你就不怕人家說志宇有了後媽就有後爸了?”
陳菊踩在一顆石子上,腳步一踉蹌差點摔倒,等林強扶住她站穩,這才回過頭,臉上沒有一絲良善和溫和,惡狠狠地瞪著楊柳:“楊柳,城裡可不是你一個鄉下丫頭呆得下去的,小心人財兩空,哼!”
楊柳見她急了,心裡很是高興,這人道行也就如此而已。
於是笑得愈發燦爛:“林月,記得給房租啊,不然我可要收回來哦!”
一群人急匆匆跑了,好像後面有催命符。
楊媽走了出來,見林家人不見了,疑惑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