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劉兵打假(第1/2 頁)
20世紀 90 年代,以王海為代表的打假鬥士們,以睿智和勇氣以“知假買假”的形式參與打假,成為消費者權益的忠誠衛士,也成為推動市場環境淨化的強大力量。
為什麼王海們“知假買假”?保護消費者權益,這無疑是他們心中神聖的使命,但那背後更有著一股強大的動力——有利可圖!
因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明確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定倍數。
想象一下,假如你踏入某餐館,滿心歡喜地要了一瓶 500 元的酒。然而,你卻發現那是假酒。但你沒有憤怒離去,而是勇敢地買下來,然後堅定地找餐館索賠。
按照相關法律,你可能得到一倍至十倍的賠償。那一刻,你不僅僅是為了自己,更是為了所有消費者的權益而戰。你可以退掉假酒要回那 500 元,還可能獲得“增加賠償”500 - 5000 元。這不僅僅是金錢的補償,更是正義的宣告。
1995 年,王海因購買十副假冒索尼耳機併成功一倍索賠,而成為中國歷史上的“知假買假第一人”。由此,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授予王海 1995 年度“保護消費者杯”。這可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最高獎。
1996 年,王海註冊成立了北京大海商務顧問有限公司,將個人打假行為開始公司化運營。
除了王海之外,還有許多其他打假鬥士也為打擊假冒偽劣產品做出了不可磨滅的重要貢獻。例如重慶的葉光,西安的孫安民,長沙的劉兵、喻暉、茜平等。
近期,女報連續報道了劉兵兩宗知假買假案件。
第一宗是購買假冒“555”牌不鏽鋼器皿事件——
1997 年 2 月24 日,劉兵訴長沙金沙商廈賣假案在長沙市天心區法院侵權賠償法庭法官的主持下,達成了調解協議:
金沙商廈向劉兵退還貨款和賠償損失 3200 元,並承擔本案訴訟費 140 元;劉兵在金沙商廈所購買的“555”牌不鏽鋼器皿由法院依法沒收。
1996年12月3日,劉兵在金沙商廈發現“555”不鏽鋼器皿標籤上印有廣東字樣,覺得有問題,因為“555”牌不鏽鋼器皿都是上海生產的。於是一次性購買了50只,計款1600元。
劉兵以該產品是假冒產品為由要求商廈退貨並賠償。商廈卻十分肯定:“該產品不存在假冒。”
12 月 8 日,劉兵的律師劉輝與“555”牌商標所有人上海輕工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聯絡。該公司看了郵寄的樣品照片,確認不是上海產品,而是假冒產品。該公司還告知,只有上海兩家廠家生產“555”牌不鏽鋼器皿系列產品,其他廠家生產的所謂“555”牌不鏽鋼器皿都屬於假冒偽劣產品。
劉兵獲得有關證據材料後,再次找商家協商處理,但商家拒絕退貨賠款。劉兵毅然將此案向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法庭調查取證過程中,金沙商廈的領導對此開始引起重視。商廈領導召集全體職工開大會,宣告竭力支援“劉兵打假”,並針對商場進貨人員、質監人員文化水平低、業務素質差、責任心不強等問題進行了整頓,調整了一批職工的崗位。他們決心嚴把商品進貨關,不再讓假冒產品進入商廈。
由於金沙商廈領導重視,認識提高,在法庭調解時,商廈代表主動認錯認罰。不到 1 個小時,雙方便達成了調解協議。
第二宗是購買錯標產地的理光 Rz - 900d 照相機事件——
1997 年 4 月 5 日,經非凡牽線,劉兵與長沙市吉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