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薑還是老的辣!
裴秀再次開啟隨身攜帶的包,拿出一張紙,遞給董主編,「這是我擬定的合作合同,董主編您看看,貴社是否能接受。」
董主編心中再次訝然,看著肯定不到二十歲的女孩,社會經驗應該少之又少,而且還是小鎮來的女孩,竟然還知道合同這回事?難道是哪個權貴家庭的孩子下鄉體驗生活?
再看合同的內容,甲方乙方的責任和權益非常明確,他敢確定,只要合同中的合作方式雙方沒異議,出版社專門擬合同的部門都不用改一個字。
「你確定合作方式採取分成?不是一次性付清?」董晨鄭重問道。
裴秀肯定地點頭,「是的!」
董晨說:「以我在出版界的經驗,這個合作方式對你來說可能不是很划算。一方面,圖書能賣多少冊,未知數。另外一方面,你暫時不是知名的作者,至少『大米』這個筆名對於廣大讀者來說是完全陌生的。我覺得你可以跟我談提高每個故事的出版價格,之前給你的價格是一百塊,給你加十塊。」
「董主編,謝謝您!我知道,原來的一百塊一個故事,對於我這個默默無聞的作者來說,已經是非常高的價格。但是我還是希望合作的方式是分成,我和出版社,五五分成,是扣除包括我的個人所得稅在內的各種費用後的五五分成。」
連個人所得稅都知道?看來以前真的出版過作品。難道她之前出版的作品,賣得太好,所以她才有底氣擬這份合同?
董主編上面還有領導,行政部門的領導並非都是專業出身,有時候是外行領導,他們可不管什麼惜才、什麼鼓勵創作。如果按照之前他報的價格簽,領導多半要磨嘰半天。如果是五五分成,對於出版社來說反而是好事。
「行,沒問題,就按照你說的分成方式來合作。」
裴秀提醒,「董主編,您剛才是不是沒看到分成方式後面那個條款,除了出版版權之外,其他的版權都還是我的。」
即便是見多識廣的董主編,也不會想到一部暢銷作品衍生出來的版權會創造出很大的經濟價值。
董主編再次爽快地說:「這個條款我當然看到了,另外我還注意到下一個條款,你希望出版社對你的真實身份保密。那就意味著,你以後成功,不會出席任何簽售活動?」
根據董主編的經驗,參與簽售活動,對於個人來說,是名利雙收的好機會。說得俗氣一點,像裴秀這樣的年輕女孩,如果名利雙收,往後的人生會順遂許多,嫁高門毫不費力。
而裴秀的真實想法是——簽售活動有啥好出席的,累得半死。再說了,保持神秘感,也是一種營銷方式。
「嗯,這些都是我個人的意願。董主編,您應該支援吧?」
「現在的年輕人還真是有想法!行,就按照你說的辦,合同我們今天就能簽,不過合同裡要再加個條款,你要在一個月內,再創作二十個故事,正好湊夠一本書。」
裴秀第三次從包裡拿出一個本子,「我已經超額超時完成,這裡面是二十二個故事。」
董主編喜出望外。
在董主編去和相關人員溝通合同事宜的時候,裴秀徵得他同意的情況下,翻了翻他簡易書架上的書。據說都是他們出版社出的書。
粗略地翻了一遍,裴秀非常遺憾地說:「只有小畫書,竟然沒有漫畫。」
那麼,漫畫是什麼時候才開始在國內流行呢?能不能提前吃一撥紅利?
裴秀已經想好,漫畫的畫手就是李老師,不過想要讓他接受漫畫、成為這行的從業者,恐怕還要她花點小計謀才行。
在裴秀浮想聯翩的時候,董主編已經把合同列印好,裴秀接過滿是油墨味道的合同,看了一眼,確定和自己擬定的沒有改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