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章大結局(25)(第2/3 頁)
,趙長康就算對這名逃犯記憶猶新,又怎麼能確認這個突然找到養豬場的男人,就是當年挾持他的逃犯?”..
李竹道也很快就給出猜測:“這名逃犯肯定還有除了臉部相貌以外的特徵,並且這個特徵一般人不會有,而且得易於讓人看見……”
段明立即展開聯想:“那就應該是暴露在體外的手、腳或脖子上的特徵……瘸子?這個特徵比較普遍,而且一個瘸子沒法翻山越嶺,能成功逃脫警方搜捕的可能性不大,更不可能在林子裡和趙長康玩著貓捉老鼠的遊戲,還把趙長康給幹掉。所以,應該不會是瘸子……”
“手或脖子上有胎記,還是有六根手指頭?當年和這幫劫匪打過照面的,只有駐守在錳礦的十幾名警察和幾名礦工,可他們在現場就全部犧牲了,這一點雖然在劫案卷宗裡沒有相關記錄,但在‘拐賣村"一案中,面對警方在這方面的盤問,趙傳宗的父母卻聲稱這人戴了個頭套,只露出一雙眼睛,沒有什麼易於辨認的其他特徵……”
李竹道卻從另一方面給出猜測:“也許只是某一個動作……試想一下,趙傳宗一家被這個殺人不眨眼的逃犯都給綁起來扔在角落裡,當時年僅五六歲的趙長康肯定既害怕又緊張,還不敢大聲哭出來,只能蜷縮在角落裡瑟瑟發抖。”
“因為害怕這名逃犯隨時施害,所以充滿恐懼、目不轉睛地盯著他看,這名逃犯的一顰一笑、一舉一動都盡收眼底。趙長康很可能因此記下了這名逃犯特有的某一個動作。”
至於這到底是怎樣的一個動作,恐怕只有趙長康本人才知道了。
段明很快就將“錳礦大劫案”的卷宗傳送給李竹道。
1988年4月1日,剛過晚上7點,一輛越野車停在堰城牛頭山錳礦的辦公樓前,5名蒙面匪徒迅速從車裡跳下來。他們配合默契,分工明確,分成兩組分別撲向保安室和值班室。
這5條瘋狗端起獵槍不斷射擊,僅僅十幾秒鐘,猝不及防的11名駐守警察身中數槍,紛紛倒地。5名匪徒勝券在握,迅速朝著樓上的財務室移動。財務室裡放著整個礦區所有工人半年的工資。
一名中槍的警察咬緊牙關,駐守在財務室一層所在的樓道上,拼盡最後一絲力氣開槍阻止。零散的槍聲雖然不能扭轉敗局,卻也讓這群匪徒無法靠近一步。
財務室近在遲尺,到嘴的肉,怎麼可能讓它飛走?
搶劫所費的時間很快就要達到原定所用時間,匪徒們知道,警方的援助即將到達現場。失去耐心的匪徒們,立即拿出炸藥包,點燃後就向樓道上拋去。
“一群開門狗,一個月拿著幾十塊的工資,拼什麼命啊。”一名匪徒罵咧了一句。
一聲劇烈的爆破聲響,整棟樓產生猛烈晃動,唯一一名仍在堅守崗位的警察被炸得粉身碎骨。
匪徒們再次上樓,開啟財務室的門,將裡面的現金席捲乾淨,揚長而去。
臨去之前,他們還在現場灑滿汽油,放了一把火。
警方趕來後,舉目所見,瓦礫遍地,這裡的一切都被燒至炭黑。空氣裡瀰漫的濃煙,夾雜著屍體被灼燒的焦臭味和殘存火焰發出的輕微爆響。警員們打著手電,盡力辨認著與環境融為一體的炭色屍體。
法醫忙著為屍體編號。死者共19人,11名駐守警察全部犧牲,另有7名是在辦公樓裡辦公、休息的工作人員和礦工,還有一名死者,是年僅5歲、被警察父親帶來上班的孩子。..
警方焦頭爛額,滿腔憤怒,但圍觀的礦工們比他們更憤怒:“你們披著一身綠皮,都是吃乾飯
的嗎?十幾把槍連我們的工資都守不住,在院子裡栓幾條狗都比你們強。”
警方憋了一肚子氣,連夜在廢墟下取證,可接下來的發現卻讓他們更為憋屈:案發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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