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要卷宗(第2/2 頁)
時靜謐無聲。
喬聲瑞默默地呷了兩口湯,見萬寧一直盯著他,不得不說道:“此案已經結了,阿咸為何要看卷宗?”
萬寧道:“敢問縣令此案是如何結的?爭執之人尚未尋獲,是失足還是推搡落崖未定,怎就能結案了?”
喬聲瑞這才明白萬寧臉色不佳不是因為陳員外的火氣,而是因為這個案子。
“此案並無疑點,何況是陳家認了就按失足落崖結案,不再尋找爭執之人,所以為何不能結案?”喬聲瑞不悅道。
萬寧道:“縣令,此案苦主陳家竟願如此草草結案,您不覺得奇怪嗎?”
喬聲瑞嘆了口氣,道:“阿咸,這陳小二郎是個混世魔王,雖只有十三,卻是囂張跋扈,到處為惡。
仗著陳家的家財,他吃喝嫖賭樣樣都沾,還經常與人爭強鬥狠,惹是生非。
甚至於在家中也與眾人也是勃溪相向,對長輩忤逆,對下人殘暴,時常攪得家裡是雞犬不寧。
陳家的聲名也被他敗壞光了。
立春那日,這廝要搶人孩童的麵人,被人追趕,後落崖而亡。飛崖山的懸崖高聳雲霄,眾人尋到他時已摔得面目全非,慘不忍睹。
陳家本就厭惡於他,死得也不光彩,若再查下去,恐會將陳家推上那風口浪尖。陳員外便提出不去追究那與陳小二郎爭執之人,就按他失足落崖結案,以此也算結了這段孽債。
我想著此案本也無太大疑點,既然苦主不追究,也就不必再糾結於這落崖是失足還是推搡,就此結案。”
萬寧冷笑一聲,問道:“恐陳家也允了縣令好處吧?”
喬聲瑞沒想萬寧會如此想他,怒道:“陳家確實允了好處,但不是於我,而是於這樂溪縣百姓。他出資重修了樂溪永固橋,於百姓來說是大大的好事!”
萬寧微不可聞地吁了口氣,緩了語氣,說道:“縣令不必動怒,阿咸本也不是指縣令貪贓,只是這案子恐涉及這次的失蹤案,故而還請縣令將卷宗於我一看。”
“阿咸可是發現什麼線索了?”喬聲瑞倒沒想到兩個案子會有牽連。
萬寧正欲說話,就逢店家敲門上菜。
待蒸餅和小菜上齊後,萬寧才說道:“尚未有確切的線索,但我已有些眉目。”
喬聲瑞還想再問,見萬寧已取了蒸餅配了小菜嚼起來,轉而道:“那好,待吃飽後便回衙門取了卷宗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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