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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力道:「嗐,我只是說姜家有這個本事,沒說一定是姜家乾的。京城的水深著吶,有些人家雖然沒姜家這麼厲害,可悄沒聲息地弄死幾條人命,簡直是家常便飯。」

葉守川道:「京城暗處的動靜,沒有什麼能瞞過姜家。就算事情不是姜家動的手,姜家也一定是知道的。」

「那咱們就去姜家!」元墨道,「他家十七公子是紅館常客。」

她說著就要走,葉守川一把拉住她:「人命關天,若真是姜家乾的,他肯幫著你對付自己的家人?再者他是有名的遊手好閒,在家中只怕也沒什麼實權,若是他把事情捅出去,反而容易打草驚蛇。」

唯一辦法是抓住作案之人。

只要抓到人,便能順藤摸瓜,揪出藏身在暗處的惡徒。

可京城實在太大了。它城闊五十餘裡,人口近二百萬,分為外城、內城、皇城。要在這樣的一座巨大城市中尋找一個失蹤的小女伎,形同大海撈針,要抓一個潛藏其中的案犯,也同樣難於登天。

誰也不知道他們下一次會在什麼地方動手,單靠府衙的這點人手根本撒不出網。

只有一計可行,那就是——

元墨和葉守川互相看了一眼,都在對方眼中看出了與自己相同的念頭——

引蛇出洞!

第二章

滿京城去尋一個神出鬼沒的案犯很難,但若是用誘餌吊案犯上鉤,卻要容易許多。

他們要的是小女伎,那便給他們小女伎。

京城樂坊不少,衙門裡登記在冊的女伎有數萬人,要請個小女伎不是難事,紅館就有幾個天天閒著沒事幹的。

但問題是,把小女伎請來了,要不要以實相告?

告訴了,她會不會嚇暈?

不告訴,真出了什麼事,又怎麼對得起人家?

再說女伎們嬌嬌弱弱,出事時連逃跑都來不及,也著實危險了些。

身為坊主,元墨第一個感到心疼,於是提議道:「咱們找個男的扮成女伎,不單能當誘餌,還能幫著擒住兇手。」

葉守川抬頭,把目光投向院中的捕快們。

他們正在操練,寬了上衣,繫著褲子,一個個膀大腰圓,虎背熊腰,呼呼喝喝,聲勢驚人。

呃……要他們去扮女伎,著實有些強人所難。

趙力嘿嘿笑:「何必捨近求遠,二爺不就挺合適?年紀不大,身形不壯,重點是,長得還挺好看。」

後四個字不摻一點假。元墨今年十八歲,春風催柳的年紀,每一寸肌膚發著玉光,一對眸子即便是熬了夜,也依然明朗澄澈,如春日陽光下的清溪。

元墨遲疑了一下。

原因無他,她怕被紅姑打死。

不過再一想,她確實是最好的人選——她哪裡用扮?她本來就是女的!

「好,我來!」

「不行。」葉守川皺眉,「太危險了……」

「別忘了,我可是金刀龍王的弟子!」

「就你那兩下子……」

「瞧不起我?瞧不起我?來啊,比試比試!來!」

比試什麼的,當然是不會有。從小到大,面對元墨有意或玩笑的挑釁,葉守川從來都只是後退而已,臉上永遠帶著三分無奈三分縱容的溫暖笑容。

黃伯燉的蹄膀又軟又糯又香,元墨用油紙包好一塊,團成一團,然後塞進衣服。

塞了兩團之後,胸前的衣襟十分圓潤地飽滿起來了。

門外,元寶和大王循香而至。

大王是元墨撿回來的一條黃毛狗,原名大黃,黃伯是蘇州人,整日介喚作「大王」,遂得名。

這一人一狗趴在門邊,人是雪白滾壯,狗是油光水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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