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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改元為端平。從端平元年(1234)到淳祐十二年(1252)的近20年間,理宗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各方面採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史稱&ldo;端平更化&rdo;。
理宗雖仍對史彌遠曲加維護,但卻毫不留情地剪除其黨羽。史彌遠的得力助手&ldo;三兇&rdo;首先被貶斥出朝。&ldo;三兇&rdo;指臺諫官梁成大、莫澤、李知孝三人,他們稟承史彌遠風旨,不遺餘力地攻擊政敵,凡是違背史彌遠意願的朝廷內外官員,都在他們彈劾下紛紛落馬。端平元年六月,理宗將三人流放,追奪官爵。其他史彌遠的親信黨羽,也紛紛被貶。
罷斥史黨的同時,理宗任用了一批賢良之士,深孚眾望的真德秀、魏了翁被請回朝廷任職。吸取史彌遠專權的教訓,理宗在選擇宰相時非常謹慎。《宋史&iddot;宰輔年表》記載,理宗在更化期間任用過37名宰執,大多皆一時之選。在這些人的主持之下,這一時期的朝政也較為穩定。臺諫官本是朝廷耳目,史彌遠專權期間,卻淪為他攻擊政敵的工具,至此,理宗重新將選拔臺諫官的權力收歸皇帝。這一時期理宗任用的臺諫官,也大多立論忠直,頗能勝任其職。
縱觀理宗更化期間的用人,大多皆賢良稱職,一時朝堂之上,人才濟濟,政風為之一變。因此,時人將&ldo;端平更化&rdo;稱為&ldo;小元祐&rdo;。不過,&ldo;端平更化&rdo;雖然聲勢很大,但並沒有改變南宋走向衰落的趨勢。雖然網羅了不少賢良之士,但他們&ldo;所請之事無一施行&rdo;,朝令夕改,最終無所建樹。澄清吏治、整頓財政的各項措施也大多就事論事,治標不治本。因此,相對它的具體實效,&ldo;端平更化&rdo;更多體現出的是理宗欲求有所作為的一種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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