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第3/4 頁)
,劉飛正當還擊,只要不把人打的重傷害以上,絕對是沒事的。可是看張副所長的意思,主要的責任,都是在劉飛的身上,那不就是明顯的偏袒對方麼。這個時候,讓劉飛不禁想起在拘留所裡馬震的表現,顯然是已然知道這裡面的關鍵,哪怕是劉飛沒把人打死,也照樣難以輕易收場。如此看來,對方十有**是和這位張副所長串聯起來。認定了這一點,劉飛哪能不據理力爭,他強壓心中火氣,不卑不亢地說了這麼一番話。只是說到最後的時候,也略微有點激動。
“劉飛,你說邱力他們是故意滋事,而邱力他們說,邱力是無心之失,你們雙方各執一詞,但誰也沒有其他的證人。要不然這樣,你能找到其他的證人出來作證,證明邱力他們是故意滋事,那這個案子,你就沒有責任,可是如果你找不到證人,那隻能按照你們雙方鬥毆來處理。邱力動手在先,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但是你將他打成輕傷害,肯定是主責。如果你願意承擔下來,認同我們所的處理,我們所會將責任細分,也不會完全邱力說的,讓你承擔百分百的醫藥費。可你如果不願意承擔,那你就去找證人吧。”張副所長倒是一臉的淡定,顯然是這種案子,他處理的多了,經驗老道。
“我的那些同學都可以作證。”劉飛馬上說道。
“他們是你的同學和朋友,而且還是你烤肉攤位的人,說話自然是向著你,怎能成為證人。”張副所長說道。
“當時在那裡吃烤肉的人不少,可是事發之時都跑了,讓我上哪裡找去。”劉飛說道。
“如果沒有證人證明,邱力他們是蓄意滋事,那就只能按照你們雙方鬥毆處理。邱力一方先動的手打了楊志偉,而你劉飛作為烤肉攤的老闆,作為烤肉攤的責任人,一不上前勸解,二不報警,直接動手打人,並制人於輕傷害,已屬於刑事案件。如果不同意私了的話,我就只能上報的局裡,然後移交到檢察院,提起公訴。到時候,就等待法院的判決吧。不過,也別怪我沒提醒你,如果法院按照輕傷害判了,就算你是後動的手,也最多是從輕判罰,但有期徒刑一年,只怕是跑不了的。”張副所長冷淡地說道。
這一番話,不由得讓劉飛的心中打起鼓來。
劉飛雖然認定,自己是佔理的一方,可是上了法院之後,到底會怎麼判,他也沒有底。俗話說的好,官官相護,官子兩個口,自己要錢沒錢,要背景沒背景,而那個邱力,明顯有張副所長撐腰,真要是上了法院,張副所長在裡面做些手腳,自己被判個一年半載,也只能認了,估計連說理的地方都找不到。
可是,如果真按照對方的要求來賠償,自己哪有錢呀。
劉飛猶豫起來,涉世未深的他,已經不知道自己應該如何抉擇。是頑抗到底,直接上法院,還是低下頭來,私了賠錢。低頭並不要緊,只是這筆錢,劉飛真是賠不起。
至於說找證人的事兒,這年頭誰願意多管閒事呀,估計就算找到,人家也未必會願意站出來為劉飛作證。要知道,那個邱力肯定是混子,誰出來作證,搞不好邱力第二天就會開始折騰人家。
見劉飛沒有動靜,張副所長等了一會,便開口說道:“劉飛,你怎麼決定,現在告訴我一聲。”
“張副所長,我聽您的,就私了吧。只是這個案子,哪怕我打人了,但正如您所說,我也不能是全責,對方也有相當大的責任,希望派出所能夠將責任分清楚,不管怎樣,也不能讓我賠償全部的醫藥費呀。”劉飛終於做出了決定,他決定低頭。因為他知道,人在矮簷下,不能不低頭。不過,低頭歸低頭,劉飛現在很想知道,自己和邱力、張副所長無冤無仇,為什麼他們要這麼整自己。同樣,劉飛也知道,自己一定要報仇,就如蝴蝶穿花二十四式上所寫,一定要想盡辦法,打倒自己的敵人。如果自己現在不私了,肯定是會再送進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