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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李夢楊所知,美軍是對印第安人做出過很多暴行的,但現在的這個事兒,跟他想象不一樣,大家放開手腳,打一回,美軍那邊的武器裝備比印第安人強的多好不好,至於用這樣下作的手段嗎?
可還沒等李夢楊想明白,美軍又殺回來了!
一個小山坡之上,出現了一群美軍,只是他們的身上似乎有血漬,刺刀上也有,那這麼說來,就是這幫傢伙屠殺了這個印第安部落嘍,李夢楊在用著剛剛‘繳獲’的望遠鏡觀察著。
“下馬!列隊!”
“槍上肩!”
“齊步走!左!……左!”
很奇怪的打仗方式,李夢楊眼見著有差不多兩百多的騎兵,他們從馬上下來,然後開始列隊,這真的很奇怪好不好?
騎兵呀,騎兵不是應該用自己的速度優勢,來進行攻擊嗎?這才是他們最大的依仗呀?
而現在,他們的戰鬥方式根本就是跟普通的步兵沒什麼區別,還是那種列隊,而且還排列的緊緊的,大家你挨著我,我挨著你,軍官們有喊口號的,還有吹哨子的,甚至還敲著鼓,各種花樣。
吹哨子李夢楊能理解,可這個打鼓……
嗚啦啦!嗚啦啦!
印第安人很快就組織起來了,仇人見面分外眼紅,他們剛剛經受了這樣大的打擊,此時正是眾志成城,同仇敵愾!
“不好!”李夢楊去突然摘下了望遠鏡大喝了一聲,“瞌睡人!你們別去!”
嗚啦啦!嗚啦啦!
可惜,回答李夢楊的只有印第安人的呼嘯……
“伊斯特伍德先生,你為什麼不讓他們去?印第安人更多呀。”馬修沒弄明白。
“這還用問?那山坡的地形,還有這地上的狀況,能衝的上去?”李夢楊的回答非常的乾脆,這是常識好不好?
“那地形很重要嗎?”馬修卻一臉的不懂。
哎~原來這個年代的人,他們的認知是非常有限的,他們不像自己是生活在資訊大爆炸的年代,馬修之前就是個勞工,對作戰能知道多少呢?
可沒過多久,李夢楊就沒空感慨了。
啪!啪!啪!……槍聲響了!
只見印第安人都沒有拉弓呢,呼啦一傢伙就倒下了一片!
射程上佔優,美軍的武器先進的多!
那印第安人裡也有用槍的,但是太少了,完全不夠看,而能夠衝進射程的印第安人都是幸運兒,但在放了一箭之後,他就沒有辦法射出第二箭,因為美軍的第二輪射擊就來了!
啪啪啪……像放鞭炮一樣的聲音。
美軍使用的還是那種排槍陣,在李夢楊的眼裡這是個很古老的戰法了,獨立戰爭時期用的就是這個。但藉助於現在的槍械都有了來復線,所以,這個排槍陣的射程還有準確率那可真的是非常的厲害,再加上雖然是前裝槍,但此時的那種新型子彈的應用,李夢楊還看到美軍用的火藥是紙包的,很方便,裝填速度也就快了許多。
來復線的出現,已經讓排槍陣達到了威力最大化!
看到這裡,李夢楊算是明白為啥那些個美軍士兵要下馬了,因為這個年頭來復線才剛剛被普及,也就是說槍械的射擊精度才上來,而以前的火槍,沒有來復線的那種,那據說是如果要打中一個三五十米的目標,跟用石頭打月亮差不多。
而在馬上開槍,顯然前裝槍在裝填方面是很糟糕的,就現在李夢楊從望遠鏡裡看的畫面是,美軍都是單膝跪地的進行裝填子彈,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更加的快速的裝好子彈,甚至這還解釋了,為什麼排槍陣不臥倒,臥倒就沒辦法更快的裝子彈呀!
那既然馬上開槍不方便,就得拼馬術,拼格鬥了,這個好像不是人家印第安人的對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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