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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行址(原址),上海人心必為之衝動,此兩事餘經營頗久,刻始成功,亦快事也。」
十二月十七日晚,陳公博與周佛海商「接收」公共租界法院問題。陳覺得甚易,周則以
為並不如此簡單。
當日,周忽又接到報告稱,接洽法租界法院之法國人杜洛,突為我方所擊斃。
的確,擊斃法人杜洛之事,乃「上海區」所為也。
先是,為敵偽謀取上海特區法院事,上級電令「上海區」除蒐集有關情報外,並設法予
以阻止或破壞。蒐集情報,乃是本分,說到阻止或破壞,實在難能。為此,除回復上級加緊
制裁周佛海、李士群二人外,並請示可否對傾向於敵偽而從中撮合之法租界公董局政務督辦
法人杜洛予以xx,或可收到抑制之效,因而減緩其進行速度,亦未可知。上級復電照準。
遂卽交由「新一組」執行。
二十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新一組」主管行動之副組長黃志遠同志率同丁小寶同志二人,
在法租界白賽仲路二十四號門前,將法租界公董局政務督辦杜洛當場擊斃。
法租界中國法院是在八日那一天被刼收的,我們打死杜洛是在十七日,這是因為電訊往
返以及尋線部署等誤了事機,在節奏上遲了一步。不過,一樣可以產生懲罰作用。
在這裡,也無須隱瞞,我們生活在「中國領土上、外國租界裡」已有多年,實在看得多
了,嘗得夠了,無論怎麼說,也排除不掉仇外心理,尤其是對那些耀武揚威的租界統治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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