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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了我的事業,可是也毀掉了我的生活。&rdo;
&ldo;再後來,再後來……呵呵,好吧,其實就是昨天,那個人給我發了這一張照片,告訴我,他下個月就要和這個女孩子結婚了,兩個人是在倫敦認識的,這個女孩子學的不是工科,而是我們倆以前都非常瞧不起的文學。&rdo;
&ldo;他還發了一封很長很長的郵件給我。&rdo;
&ldo;裡邊寫了很多東西。有一些當年我們談戀愛時的瑣事,我都沒想到,他居然還記得。而且還記得那麼清楚。但是最讓我震驚,把我刺得最痛的那一段話是,他跟我說,菲菲,即便分開已成必然,可是在最後,我還是想要跟你說清楚,我並不是因為大男子主義,不想讓你一個女人在事業上成就太高,所以才一而再再而三阻止你的,而是因為,你自己有發覺過嗎?其實你根本就只是把我當成一個拿來結婚的備用品,如果哪一天結婚成了必須,而你又還沒有找到更好的,那便把我拿出來替上,完成任務就行。不瞞你說,其實我也曾為你推掉過一兩次十分珍貴的學習機會,因為我覺得,工作我在哪裡都可以努力,可是你範菲就只有一個,若是因為我沒有抓緊而錯過了,那就再也沒有了。我並不需要你也為我做到這樣,我願意放你和陪你,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可是你連一個承諾都給不起我。因為你不敢。你的世界就只有你自己,你的前途,還有那個也許會在未來出現的,比我更好的幻影。我把當年向你求過整整一百次婚的求婚戒指寄送給你,雖然再也不會有第一百零一次,可是這一枚戒指,我也不會再送給別人。既然那本來就是為你而準備的,那它就永遠是屬於你的。把它用來紀念我們那十三年的戀愛時光吧,而現在,我就只能把你留在我的三十七歲,以後的人生,無論長短,無論好壞,都不會再有你了。祝你幸福。&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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