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湖中浮屍(第3/3 頁)
,因尋釁滋事被治安拘留15天,由於非刑事處罰,沒有留下案底,只在原辦案單位留下了治安拘留的檔案。
下午2點,高飛的屍檢工作完成,判定此案為刑事案件,並將屍體運回市局。
任煙生接到電話後來到法醫室。
高飛:“他不是溺死,是在死後的一小時內被人拋入湖中的。由於被害人在被人力拋入湖中的時候屍斑還沒有形成,屍體徵象和溺死有些相似,溺死也沒有固定的屍體低下位置。”
任煙生:“看來月湖派出所的老趙眼光挺毒,一眼就辨出了死亡方式是他殺。羅支說得沒錯,新人偵查員在進大隊或中隊之前應該先去派出所歷練幾個月,這樣以後做起事來才能得心應手,基層民警始終都有我們沒有的優勢。說回正題吧,被害人的屍體腐敗得好像還不算嚴重,看起來死亡時間不到24小時。”
高飛:“死亡時間在昨天晚上的8-9點。我對屍體進行了解剖,在被害人的左、右心房和心室發現了不凝血液,呈鮮紅色,腦水腫也非常明顯,肌肉、內臟以及動脈血液均為鮮紅色。分別提取了胃內容物、血液、十二指腸以及內容物為檢材,使用普魯士藍法檢驗,確證了氰離子的存在。口服氰化物中毒的屍體仍有部分氰化物隨食糜進入十二指腸,以鹽的形式穩定存在,成為最佳檢材,經過後續的檢驗,判定死亡原因為氰化鉀中毒。”
任煙生:“氰化鉀,易溶於水,微溶於醇,急性氰化鉀中毒臨床表現一共分為四期,如果服食的劑量特別大,最快2-10秒即可死亡。兇手先用氰化鉀將他毒死,再掐準了時間在屍斑沒有形成的時候將他拋入湖中,做出溺水身亡的假象,兇手的手段雖然不算高明,至少還是知道屍斑的形成時間的。”
高飛:“我同意你的推測,兇手是有準備作案。氰化鉀不同於梭曼、塔崩,如今已經不難得到了,用甲酸、氨氣、五氧化二磷、氫氧化鉀就可以合成,調查起來非常費勁。但也不能排除兇手急著運屍,湊巧屍斑在這個時候還沒有形成的這種可能性,歪打正著。”
確定湖中浮屍的死亡方式為他殺後,案件立案偵查,由刑警支隊第二大隊正式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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