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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4/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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褪。

第一章(5)

雒華的身體是那樣美好,觸手所及,到處是溫熱和滑膩,他的手上帶著電,摸到哪裡,哪裡就產生一片悸動,好像池塘裡的魚在垂死掙扎,那感覺多好啊。

十年了,她沒有老,但是怎麼不一樣了呢?她怎麼會對她視而不見呢?

孟令澤失眠了,他在黑著燈的客廳裡席地而坐,嘴唇哆嗦著,來自身體深處的想哭的衝動不僅沒有隨著動物性的發洩稍有緩解,反倒越來越強烈。若不是一根接一根地抽菸,他早已經崩潰。就這樣煎熬了一晚上,到晨曦微露時他雙腿僵硬,險些一頭栽倒。

洗完澡之後他就開車出去,他基本上十年沒有起過這麼早了,對於黎明中的一切都很陌生。原來也有屬於城市的曙光,金黃的,溫暖的。這種顏色的光在遙遠的北王鎮那一帶經常出現。那時是深秋,太陽懶洋洋地爬上柏樹照在結滿白霜的莊稼地裡時,那光線就是這樣的昏黃暗啞。這種光線在孟令澤的夢中無數次出現,近幾年出現得愈發頻繁,他想念那塊土地和土地上勞作的人。

這光線柔美圓潤,如同他兒時最渴望得到的一種金屬桿的圓珠筆,漂亮的流線型筆身,在剛剛讀一年級的孟令澤看來無異於聖物。他日裡夜裡想得到那麼一杆筆,親手按一按它的按鈕,親手用它寫下一行字。他娘說你剛學會寫字像狗爬用那麼好的筆就可惜了。孟令澤當天就開始練字,等他能寫一筆好字時,那種筆卻再也買不到了。他託供銷社的王海山去縣裡找過,還託回家探親的新兵三槐去北京買。三槐告訴他北京沒有那種廉價的圓珠筆,北京都用派克筆,筆尖是真正純金的。自那之後,孟令澤所沒有見過的派克金筆就常常在他的夢裡閃耀著光輝,後來他真的來了北京,找到了派克金筆,卻還是買不起。四年後他終於如願以償地得到了一支,拿在手裡時卻不像夢中那麼沉甸甸的了。

開車在二環主路上轉了大半圈,冷風吹得他臉頰發木,他扭開車載電臺,一陣清新流暢的音樂飄過,緊接著一個女人親切的聲音盪漾開來,她的聲音分貝低卻很清晰,絲綢一樣的質感,嫻靜而明快,像一杯熱騰騰的牛奶瞬間滑入他因亢奮而乾涸的心扉。

是她!

雒華原來不是這樣說話的,一個人怎麼連聲音都變了?

“親愛的朋友們,我是主持人流雲,在這個清新的早晨,你的心情好嗎……”

十年了,他竟然從不曾聽過早間廣播節目,他變成了夜間的動物,就這樣熟稔地一再忽略了早就可能的邂逅,和他的初戀情人,雒華,這個名字曾經無數次讓他心痛不已,昨天晚上尤甚。

她為什麼做了廣播臺主持人?太讓人意外了。

她,原本是屬於他的,想到這裡,孟令澤的心更疼了。

第二章(1)

1992年,孟令澤19歲,那年秋天他離開盛產貢蔥的北王鎮,獨自一人來到北京求學,他是本村第一個大學生,第一個去北京讀書的人,鎮上的書記親手給他戴上大紅花送他上火車。

同一年來到北京的還有雒華。

雒華來自哈爾濱,面板白得透明,雙眸轉動如黑曜石,嘴角有兩隻梨渦,她對誰都笑著,眼裡沒有故作的矜持和端莊。孟令澤第一眼看到她時便覺得她美,相形之下,自己中學時期在小縣城裡見過的所有漂亮姑娘都顯得假模假式嬌柔做作。

在見到雒華的那天晚上,孟令澤做了一個無比*的夢,夢中他和雒華捱得很近,女孩的蓬鬆柔軟的髮梢一直蹭著他的脖子,讓他奇癢難耐卻又欲罷不能……

醒來時孟令澤覺得自己躺在一片水澤裡,他很清楚發生了什麼事,但他對於夢中那種唐突褻瀆美人的行為深表憤怒,彷佛真得將雒華給羞辱了一般。

孟令澤第一次因潮溼而痛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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