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第4/4 頁)
力還是挺強的,我想偷就偷,不想偷就不偷。”
“那你就別偷啊?”
“不偷我怎麼生活?”
“你可以找工作啊?”我鄭重其事地扳著手指頭道:“比如你不是讀法律嗎?你可以考個律師證,然後去當律師啊?當律師工資很高的,難道還不夠你生活?然後你這麼帥,身材也不錯,可以當模特啊?搞不好還可以進軍影視業,那是個暴利的行業;再不濟你可以當快遞員啊?據說也很掙錢的,我們有手有腳,只要肯努力工作,肯定餓不死的,勤勞致富啊……”我吧啦吧啦地說了一堆,他靜靜地聽著,表情從剛開始的驚訝到後來的漠然,然後的無奈,最後的無視,我知道我說了一堆廢話。
“你知道我為什麼要當小偷嗎?”最後他反問我道,問得很是深沉,讓我感覺他有難言之隱,比如家裡有個吸毒的父親,必須偷錢給他買毒(貌似他說他爸媽都不在),再或者他自幼看不慣貧富差距,立志當個劫富濟貧的俠盜?再或者他其實是個心裡疾病患者,偷東西不是他主觀意識決定的,他是個被心理疾病禍害的娃娃。
然而,他竟然一字一頓地告訴我:“因為我!不!想!工!作……”(萬能的主,請賜予我神的力量,我想弄死他)。
027 找林飛摸摸底
“秘書說有個漂亮的姑娘找我?是你啊?”我在弘揚律師事務所的待客室喝著咖啡,林飛進來很驚訝的問道,瞧著他那臉失望的表情,我知道我已經不屬於“姑娘”行列了(敢情你認為自己屬於漂亮的行列?)
“你看上去很失望的樣子?”我抬頭朝他問道,上次吳名士給我地址跟電話,所以就找來了,略略一打聽,還真是個令人聞風喪膽的“離婚律師”,暫無敗果,年紀輕輕就是這家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混得挺不錯的樣子,跟吳名士一比,他們除了顏值像朋友之外,根本就找不到“朋友點”嘛!
他似乎又很驚喜道:“我只是沒想到你會來找我?沒聽阿名說過啊?據說你們搬家了,這傢伙,讓他住在我家他還不願意,非要自己的折騰。”
聽他這口吻,他是希望吳名士住在他家的,我道:“這回冒昧地來打擾是為了……”
我保持禮貌地問道,試圖修改一下那天我在他面前表現出來的潑婦形象,可惜事與願違,還未說完,就被他給打斷了,“你們這就結婚了?同居了?確定了嗎?”
連連三個確認關係的問題,問得我面紅心跳的,“你跟阿名怎麼認識的?認識了多長時間?怎麼就決定結婚了?”
我在腦海裡回憶著,在床上認識的,認識前後也就一個月吧,結婚是因為氣急了,但是我還沒來得及回答呢,他就追問道:“你對阿名的過去了解嗎?你們是真心相愛的嗎?”
我感覺他肚子裡裝著了一萬個問題,完全不給我張嘴的機會啊?
“阿名是個不婚主義的,為什麼來a市才兩個多月就結婚了?我不能理解啊?單小姐,你能告訴我,你們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嗎?戀愛就戀愛,還撬了政委家的兒媳婦?撬了就撬了,還撬得如此風平浪靜,我以為他會被追殺的。”
不風平浪靜還能怎麼樣?就算沒有陳子傑跟單若心的事情,公公也是不會大動刀戈吧!不然他兒子被綠的事情都會路人皆知了,到時候他就王八的爹了。
“是不是我一次性問了太多了,沒關係,你可以一個一個的回答。”見我沒反應,他補充道,終於端起他那個白長腿秘書送給他的咖啡喝了起來,然後瞧著我感覺在等待我的回答,職業病吧!像在等待委託人的闡述。
“額,林律師,其實我今天來找你,有兩個事情,第一個是,上次我跟陳家簽訂的撫養權協議是你做的見證,現在�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