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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解道:“朝廷有律文說得清清楚楚,利息不得過本金之半!你們這是犯了高息謀利之罪啊!”
那幾個壯漢正待使橫,只見張友全已經扔掉了背囊,一杆火銃在手,冷聲道:“官府說多少就是多少!你們若是不服。就去見官!”
那幾個大漢看了一眼黝黑的火銃,為首那人上前一步,拍了拍胸口,道:“這是兄弟們的辛苦錢,甭管官府怎麼說,哥幾個是要定了的!你有種就朝這兒打!”
兩人相距不過十來步,以軍中火銃手的考核標準,七十步內人形樁十中其八才算合格。張友全絕不相信自己會打偏。
關鍵是,現在火銃裡還沒填藥呢。
“爺們。有種拿銃,沒種開火?”那為首的混混又踏上前一步。
張友全腦袋一熱,突然手上一沉,原來是沈大成已經按住了銃管。
“不至於,哥幾個不至於。”沈大成見要出事,連忙賠笑道:“我這兄弟當兵當得血氣足。王大哥還請寬限數日。左右不過幾十兩銀子的事,只要兄弟我這筆買賣做成了,還在乎這些?”
那壯漢也知道分寸,不再逼張友全,只對沈大成道:“銀子是寬限不得了。你若是再沒銀子還。就叫你家娘子去給人當傭工還債!”
沈大成顏色一變,沉默不語。
大明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廢除了主僕關係。然而新的傭工合同也有漏洞可鑽,最常見的就是“約定”高額違約金,雖然有素養的法官不會支援,但也有不少法官難以界定違約金的“度”,同樣給了訟棍活動的空間。
更何況一旦進了人家的大門,傭工也好奴僕也罷,總是身不由己啊。
張友全對此卻是義憤填膺。
他放下槍,從腰間鞓帶上摸出了一個火藥囊。
“呦呵!你這兄弟什麼意思!”那混混叫了起來。
沈大成一回頭,正見張友全正在往火銃裡填藥,連忙低聲道:“兄弟,不至於,不至於。”
張友全卻是置若罔聞,已經取了通條將火藥輕輕碓實。
“王大哥,這多大點事兒?改日我定將銀子送到哥哥家中……今日我這兄弟頭遭來,先讓小弟安置安置唄。”沈大成連忙又勸對面,心中暗道:我這兄弟不似那種莽撞人,莫非是在嚇唬他們?哎呀呀,這幾個混混可不是嚇大的,就怕到時候不好收場。
“嘿!我就不信了,你還真敢拿火銃打我?你不知道大明是有王法的麼,竟然敢在天子腳下行兇!”那為首的混混指著張友全的鼻子罵道。
張友全如同回到了戰場上,從容不迫地填藥、裝彈,持槍指著那混混,冷聲道:“我數到三,再不走就別怪老子火氣大!”
“我數到三,你要是不敢你開火你就是我孫子!”王混混又朝前走了一步,只隔了五七步遠,一把扯開自己外袍,拍著胸脯叫囂道。
“兄弟,不值……”
“一!”張友全與王混混同時高喊一聲。
“二!”這回是王混混喊的,張友全卻是雙唇緊閉。
“三!有種開火呀!”那王混混又朝前邁進一步,直愣愣盯著張友全。
張友全突然想起了自己在軍中看過的一齣戲,演的正是落魄楊志怒殺潑皮牛二的典故。那出戏在軍中頗受歡迎,訓導官們也很喜歡用楊志作為反面教材,告訴戰士們在一個昏聵的皇帝治下,即便有真本事也無從報國立功,而如今國家有幸,皇帝聖明,大明的“楊志們”都可以從軍立功,實在是太幸福了……
此時此刻,張友全覺得自己就是楊志,一個離開了軍隊就像是失去了家庭的可憐人。而這個混混……姑且叫他王二吧,卻與牛二一脈相承,並無二致。
張友全一把推開沈大成,朝前兩個墊步,幾乎頂在了王二的胸口,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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