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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的因果聯絡。事實上,在某種條件下,發展經濟,保護私產,也可能成為走向共和的障礙。當年明治當局就把殖產興業作為對付民權家的一種手段。黑田清隆在1880年2月提出《開設國會尚早意見案》,認為&ldo;當全國人民歡欣鼓舞,競相開發產業的時候,讓無賴不平之徒空發無用之論,從事不急之務的人慢慢消耗他們的勢力,而使實用的人材去發跡吧&rdo;。富裕了,也可以得到政府的保護。《明治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ldo;日本臣民不被侵犯所有權,至因公緊要之用,則依法律所定&rdo;。
有錢,就可以過&ldo;好日子&rdo;。就像中江兆民分析的那樣,到明治維新之後,&ldo;假使有經濟力量,就可以坐馬車,就可以住高樓大廈,而沒有界限或等級的差別。於是生活水平陡然提高,人人都希望追求超過自己的經濟力量以上的娛樂,千方百計想得到它。於是乎做官吏的人,就接受禮品及賄賂以養肥自己。經營工商業的人,就鑽營奔走,投靠背景,互相勾結,尋找牟取暴利的機會……&rdo;壯大的中產階層,不見得就是專制政體的掘墓人,會去掀起英美歷史上那種流血或不流血的所謂&ldo;資產階級革命&rdo;。
實在有不想一門子心思發財,卻試圖挑戰明治政治制度威權的人,就用暴力收拾。因為大逆事件,明治政府在1911年藉口&ldo;取締過激的社會運動&rdo;,警視廳新成立了&ldo;特別高等警察科&rdo;。到1923年,日本主要府縣,如京都、大阪等地,也都增設了這特高科。1928年(昭和三年),全國各府縣都設立了特高科。特高科是幹什麼的?就是思想警察、政治警察。對於那些一心發財的人,他們的財產基本有保障,有吃有喝,有出路,跟大日本帝國政府叫什麼板呢?
雖然日本帝國是有一些人主張革命,可是和中國內戰的烽煙不斷相反,日本除了1877年西南戰役的短暫衝突之外,從1877年之後到日本帝國投降,六十多年裡就沒有激盪過革命的洪流。換言之,大日本帝國實現了有些人夢寐以求的告別革命,沒有內戰的動盪,沒有烽煙四起的慘劇。就朝野之間的關係而言,大日本帝國是一個社會穩定的帝國。革命的危險是沒有了,可權力專橫的危險卻是時刻存在,實實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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