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靈光一閃(第1/2 頁)
胡志海當年因為勾搭麥向北的媳婦林淑華,以“亂搞男女關係”的罪名,判了三年勞動改造。
如果他老老實實接受判決,三年後又是那個“叱詫風雲”的胡二爺。
但胡志海偏偏作死,不自量力與麥穗為敵,從而牽扯出一連串的“陳年舊案”,改判槍斃。
不過,槍斃前還需在西北農場接受三年勞動改造。
這就給了他逃跑的機會。
要說他對林淑華有多少感情,那還真沒有。
否則也不會因為林淑華流產,就果斷拋棄了對方。
原本,胡志海可以拿著剩下的錢,去東南沿海城市發展。
這幾年,國家政策好,憑胡志海的人脈與能力,發個小財什麼的,應該不是什麼難事。
但胡志海心裡咽不下這口氣。
所以,他歷經千辛萬苦,逃回襄溪縣,只有一個目的,那就是找麥穗報仇!
等報完仇,他再離開這裡,去別的城市發展。
否則,即使在外面發了財,他這心裡也始終不得勁,恐怕到死都放不下!
另外,胡志海現在已經改頭換面,叫李志豪,眼睛還瞎了一隻,人送外號“獨眼龍”。
至於怎麼瞎的,那就不得而知了,反正肯定是逃回來的途中瞎的。
胡志海也不願將自己的醜事,拿到外面去亂說。
可見胡志海能從西北農場逃回襄溪縣,路上也不是那麼的一帆風順,期間想必是吃了不少苦頭。
這也是胡志海為什麼一定要回來報仇的原因!
他認為,自己之所以落到如今這樣的田地,都是拜麥穗所賜。
他一定要將對方千刀萬剮,否則難解他心頭之恨!
但麥穗一直待在軍區,也不是那麼好對付的。
胡志海以前跟東南軍區打過交道,栽過跟頭,所以,他這次學乖了。
只是叫人守在軍區附近,密切監視麥穗的一舉一動,靜待時機。
正所謂,殺人不眨眼的土匪家裡,也還有幾個忠心耿耿的老奴呢。
胡志海在襄溪縣經營多年,自然也是有的。
劉毅就是其中最忠心的一個。
胡志海救過劉毅的命,而且是三次,所以,劉毅平時對他是言聽計從,從無二話。
想當初,胡志海被髮配西北農場,也是劉毅在忙前忙後,打點上下關係,又是送東西又是送錢的。
胡志海現在要回來報仇,首先想到的就是找劉毅幫忙。
劉毅這幾年一直在做小生意,趕上了國家政策的紅利,小日子過得風生水起,還娶妻生子了。
但胡志海對他有救命之恩,況且,胡志海還說了,這是最後一次。
話都說到這份上了,劉毅哪好意思拒絕。
殊不知,就在不久後的將來,劉毅終將為了這個決定而悔不當初。
除了胡志海從西北農場“回來”之外,還有林淑華他們也回來了。
不過,林淑華的情況跟胡志海不同,他們是“刑滿釋放”,合法合規的。
三小隻如今都三歲了,林淑華等人只需勞動改造三年,原本早就可以回來了。
但因為沒錢買火車票,於是就耽擱到了現在。
原本,林淑華是想叫麥琳幫忙匯錢。
但麥琳如今工作沒了,天天賴在舅媽杜鵑家裡混吃等死,她哪有錢給林淑華。
杜鵑倒是有錢,畢竟她跟麥琳不同,她還有兩個孩子要養,總要想辦法掙錢。
但杜鵑只想把丈夫林燁弄回來,至於林淑華,以及林父林母,杜鵑壓根不想管!
尤其是林淑華!
杜鵑原本是襄溪縣玻璃廠的一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