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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工作中,最難回答的問題是:這個人是不是,或者會不會成為危險人物。心理醫生往往使用&ldo;對別人來說他是他自身的威脅&rdo;這類術語。
1986年前後,聯邦調查局接到一卷從科羅拉多寄出的膠捲,讓實驗室洗了出來。照片上是個三十歲上下的男子,身穿迷彩服,站在他的4x4車的尾部,一手拿著步槍,一手拿著一個被他折騰得不像樣子的芭比娃娃。他這麼做並不犯法。我說這人不會有前科,但我也告誡說,在這個年齡段上,他很快就不會滿足於在芭比娃娃身上這麼幹了。他會做出進一步的舉動。僅僅從照片上,我還看不出這種消遣在他生活中佔多大分量,但事情發展到這一步1waikath。n,步行馬拉松,常常是為特定事、限籌款而舉行的,已不能等閒視之。我說要密切注意這個人,要找他談談,因為這是個危險訊號,說不定什麼時候悲劇就會發生。我不知道心理醫生是否會與我所見略同。
雖然這件事看來很怪,可是它令我想起多年來所接觸到的幾樁&ldo;芭比娃娃案&rdo;。所有案件的作案者都是成年男子。在中西部,有個案犯把布娃娃身上扎滿針之後扔到當地精神病院裡。你或許會以為這是魔鬼崇拜者、相信巫毒教的人或者認為自己會巫術的人留下的東西,事實全然不是這樣。他沒有在布娃娃身上留下針對某個人的名字。這反映的是一種施虐傾向,是一個人對女人有仇恨的典型特徵。
對這個人我們還能說出些什麼?他也許折磨過小動物,也許經常這樣做。讓他這樣對待同年齡人(不管是男是女),他還難以做到。當他長大之後,在比他小,比他弱的人面前,他就會以強凌弱,或者表現為施虐狂。他已經或者終將邁出這一步,因為這時候他開始不滿足於在布娃娃身上實現他的幻想了。你可以就他是否&ldo;有毛病&rdo;的問題進行爭論,但不管他有沒有毛病,我可以告訴你,我真正擔心的是他的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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