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頁(第1/2 頁)
姜小妹好難過,這麼掙錢的生意,都是她今天一時衝動,大姐說過財不外露,就說一天能掙十來塊,她幹嘛要說實話。
姜英笑著勸她,「沒事,本來這生意也只打算做一個月,大姐走了你一個人也擺不了攤子。」
姜英把這幾天賣海產和擺地攤的總帳算了一下,一共掙了166,她分了五十塊給姜小妹,自己身上還有116塊。
姜小妹從來都沒有過五十塊的鉅款,她都不知道藏哪兒好,姜英叫她明天到信用社存起來。
晚上吃點兒好的,她做了鰻魚燒五花肉,滿滿一大鍋在煤爐上燉的香氣四溢,鰻魚和五花肉色澤油亮看著就眼饞,香味都飄到了傳達室。
若若夾了一塊放在嘴裡,幸福的嘆氣,「媽媽,我們搬出來好幸福呀,天天都有肉吃。」
姜英笑著揉揉她,裝了兩碗鰻魚燒肉,給傳達室的趙大爺送了一碗,趙大爺自己捨不得吃,送回家給家裡人添碗葷菜。
另外一碗她送去給洪師娘,姜英跟洪師娘說了今天在火車站被李二賴騷擾的事,李二賴被抓了,等風頭過了,還會有別人盯上。
「我準備過幾天就去京市,小妹一個人守不住攤位,師娘能不能找到願意接手的人,我想把攤位盤出去。」
洪師娘這幾天看姜英這麼堅決的態度,心想她恐怕是認真要離婚,不是隨便說說的,她本來就不是姜大山親生的,一家子都想壓迫姜英回平城伺候婆家一家,姜英不可能把攤位白白送給他們。
洪師娘答應下來,姜英說了自己的條件,「轉讓費一百,鮑汁撈飯包教包會,不過我有個條件……」
另外一邊,姜海葵回家後把在火車站的事情一說,姜英六天掙了一百多塊錢,還說非要去京市不可。
席翠花的兒子就在縣城上班,小縣城屁大點事,很快就能傳的大家都知道,姜英如果離婚,那姜海葵就配不上她在縣城工作的兒子了。
可是親事已經定了下來,因為姜英要去京市離婚,就讓兒子跟姜海葵退親,傳出去羅家的名聲也不好,姜家再去兒子單位鬧一場,說不定兒子的工作也保不住。
席翠花跑來姜家,分析道:「姜英說離婚估計就是不想你們阻止她去京市,既然她自己掙路費,那就讓她去,回頭再讓秦懷憶給她送回平城,秦懷憶的話,姜英肯定會聽的。」
席翠花繼續說道:「讓姜英走之前,教會海葵做鮑汁撈飯,她在火車站的那個攤位,就交給海葵接著做,這樣志勇上班,海葵擺攤,等結婚後兩口子都能在縣城,親家說我這樣安排妥不妥當。」
席翠花心裡也瞧不上個體戶,可是沒有人瞧不上大團結,六天135塊,一個月就是六百多塊,他兒子要上一年多的班才能掙到這麼多錢,姜英一個月就掙到了。
沒有人跟錢過不去,不過姜英肯定不會誰都教,姜海葵是她妹妹,她都要走了,沒理由不把攤位留給自己妹妹。
所以不管姜英離不離婚,羅家娶姜海葵都不算吃虧,等兒子和姜海葵結了婚,那個掙錢的攤位就是羅家的了。
席翠花越想臉上的笑容越多,對姜海葵越發親切。
姜海葵心想是這個道理,縣城工作又怎麼樣,如果她一個月能掙五六百,那羅家還不得給她當菩薩供起來,婆婆絕對不敢給她氣受。
這樣一想,她馬上附和道:「要不就讓姐姐去京市吧,讓姐夫好好哄一鬨,姐姐就願意回平城了,不過就是多費幾百塊錢的路費。」
只有錢冬香不大願意,「我兒媳婦的手藝和攤位,怎麼最後都落到你們手裡了,那我們家落到什麼了?」
沒想到那個忤逆的兒媳婦這麼能掙錢,錢冬香心裡不是個滋味,現在就已經不把她這個婆婆放在眼裡,她能掙錢了,還不得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