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部分(第2/5 頁)
公訴方指控,2oo8年至2oo9年2月期間,被告人蘇紹錄在晉寧縣看守所擔任管教民警履行管教職責過程中,違反嚴禁體罰虐待被監管人員規定,對違反監規紀律的伍龍福等2o餘名被監管人進行罰跪,並使用膠底布鞋抽打臉頰和用警棍毆打身體等暴力、侮辱方法進行體罰虐待。
“每次打人都是有節制的”
庭審中,蘇紹錄承認虐待監獄人員的指控,但稱採取這樣的措施是為了搞好監室管理。蘇紹錄認為,對於有些怎麼都不聽話的人員,最有效的辦法就是以武力制止。其承認在少數情況下存在違法處理情況。“每次打人都是有節制的,點到為止,而且被打的人中也沒有一人提出過控告和舉報。”“蘇紹錄虐待羈押人員的事,我知道一點點。”李東明表示曾試圖勸阻,但效果不好。
另據參加旁聽的當地媒體記者熊波表示,蘇紹錄在庭上表明自己不認可“躲貓貓”的說法,認為那僅是網上說法。其辯護人庭上表示,李蕎明被打死時蘇紹錄並未當班,法院應把其平時對在押人員體罰的行為和李蕎明死亡事件分開看待。
量刑:被告有重大立功情節
據瞭解,案後,就在今年6月8日蘇紹錄被關押在看守所期間,他營救了一名意圖自殺的犯罪嫌疑人。就此,蘇紹錄的辯護人認為,蘇紹錄應當具有重大立功情節。辯護人還稱,在4月13日,李蕎明出事後,被告人去探望陪護,還委託看守所給李蕎明家屬1ooo元錢,雖然最後沒有辦理成功,但也可說明其的悔改之心。
李東明的辯護人則搬出了李東明患有高血壓和膽囊炎等病請求從輕處罰。
就此公訴機認為,庭審中李東明認罪態度好,事後有悔罪的表現。而被告蘇紹錄在案後有悔罪表現,而且在關押期間有阻止他人自殺情節,可酌情從輕處罰。
家屬:不知道兩警察昨過堂
本報訊(記者胡利)“我們根本就不知道有兩個警察成被告,正在家抓緊烤煙葉呢。”就法院對李東明、蘇紹錄受審的事,本報記者昨日下午電話採訪了李蕎明的父親李德和弟弟李蕎林。他們說,要不是記者打電話去了解情況,他們還不知道李東明、蘇紹錄被推上了被告席,“我們並未起訴他們”。
他們家離嵩明縣城有大約2小時的車程,要是事先知道開庭的話,他們一定會坐車去聽聽。目前,全家人正為2畝多鮮菸葉的烘烤忙碌著,只希望法院的判決能讓人感到踏實。
9號監室撲朔迷離
人犯管人犯耳目是老大
公訴方認為,由於兩被告長期的失職和長期縱容被羈押人員的違章行為,逐漸滋生了牢頭獄霸的形成。
在9號監室,抽一支香菸也要經過犯人張厚華允許,不然就會引來一頓暴打。“小東北,你在這的時間最長,這裡怕是歸你管了。”在一次探監時,李東明對著張厚華這樣說。由於張厚華的違章行為在長期的縱容下,漸漸地他成了9號監室甚至整個晉寧縣看守所被羈押人員中的老大,而張濤等人則自然成了打手。
“9號監室前前後後共設了7個耳目,其中有5個是蘇紹錄設立的,其餘兩個是另一被告設立的。”公訴機關稱,按照相關的規定,每個監室至少設立兩名耳目,透過耳目及時掌握監室的情況。而在涉案的9號監室則存在了一個怪象,兩被告竟然將9號監室的耳目設立為監室的老大張厚華,這樣一個耳目怎能起到應起的作用?兩被告的行為其實就是透過犯人在管犯人。
昨日,網友“惡魔島1989”在某論壇帖《2oo9上半年十大熱點新聞事件大盤點》,把其總結的今年上半年生的網路十大熱點事件,按時間生為順序一一列出,分別為“躲貓貓”、“跨省追捕”、“羅彩霞”、“欺實馬”、“鄧玉嬌案”、“成都公交自燃”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