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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沈常西果斷回絕。
他輕輕鬆開手,釉裡紅掉落在茶旗上,來回滾動幾回合,所幸命大,沒有摔在地上。
那止在茶桌邊緣的青花杯,像極了一朵開在懸崖的花。
「我的女伴有人選了。」
他不打算放過她。
也不再打算逼迫自己忘記。
反正這五年來,各種方法他都嘗試過了,結果都只有一個--
忘不掉。
既然忘不掉她,那就換一種殘忍的方式,更銘心刻骨的記住。
這是他能想到的,唯一的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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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兩天的驚濤駭浪過後,豫歡的生活又恢復了往日的平靜。
彷彿和沈常西的重逢,只是一場夢,而這場突然降臨的夢隨著那個紅色的刪除鍵,一併刪除了。
結束了忙碌的一天,下班回到家,豫歡給自己煮了一碗牛奶火雞面,甜瓜則在一旁吃著香噴噴的水煮鱈魚拌雞肉罐頭。
草草吃完飯後,豫歡在床上呆坐了會兒,拿出平板準備畫畫。
她時常會想,她這樣什麼都做不好的女孩子,為什麼會被人捧成什麼天之驕女呢?若不是因為以前家裡還有點錢,那她活脫脫就是一個放在人群裡能被淹沒的女孩。
哦,倒也不會被淹沒。
豫歡揉了揉鼻子,心想,至少她長得還蠻漂亮的。
看過她的人都說她的漂亮是一眼驚艷,再看淪陷的型別。可惜這樣一張明媚嬌縱的臉卻和她一點也不搭。
因為她很笨。
從小到大讀書成績平平,能力平平,學什麼都學不出名堂,唯有一樣拿的出手,那就是畫畫。只有畫畫的時候,她是最放鬆的。那些線條,色彩,都在她的想像下構成一幅幅瑰麗無邊的畫面。她不用想那些討人厭的人和事,不用想苟且沒有遠方的生活,反正在畫裡面,她能變成任何人,去任何想去的地方。
豫歡看著空白的畫布出神,不知道該畫什麼時,眼前晃過一張臉。
握著畫筆的手不知道在哪一秒動了起來,隨著內心最深處的想法,很快,一張線稿圖就打好了。
她盯著這張線稿,莫名其妙地,臉頰開始發熱。
忽然,她驚魂般,飛快扔掉筆,
這是畫的誰?
畫面上是一張太過虛幻的臉,彷彿這種一騎絕塵的相貌只存在於畫上,筆下。
精緻勾人的鳳眼,高挺的鼻樑,鋒利流暢的下頜線,再到那一小點凸起的喉結,甚至連鎖骨上的小痣都在同一個位置,毫釐不差。
見鬼哇!
豫歡手忙腳亂去點刪除。可就在按下刪除鍵時,手指彷彿有了自己的想法,久久懸在半空中。終於,僵持了好久好久,還是被他贏了。
她氣呼呼地點下儲存,把平板扔到一邊。
「討厭!煩死啦!」豫歡惱恨地捶了一下被窩,「都把你刪了,怎麼還要跑出來!」
她又惱恨地捶了一下,正巧捶到埋在被窩裡震動的手機。
翻出來一看,是陌生的號碼。
豫歡想都不用想就知道這肯定又是林奕恆這個鬼。
這一個月裡,林奕恆前前後後不知道換了多少個電話號碼來騷擾她,簡直是防不勝防!
她果斷掛掉,可一分鐘後,號碼繼續撥了進來。
豫歡翻了個白眼,氣憤地按下接聽,根本沒等那邊說什麼,噼裡啪啦罵了起來,「你是不是有病!你到底要幹什麼呀?能不能不要纏著我了!」
音量很大,把窩裡酣睡的甜瓜都吵醒了,小貓眼神迷糊,尾巴一左一右地掃著。
見那頭沒說話,豫歡繼續放狠話:「我告訴你!你再纏著我,我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