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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之後,那自然就是美國人了,美國人的招數就有意思了。
傑羅尼莫的這個部落本來是多在現在的墨西哥境內遊獵,那怎麼現在跑新墨西哥來了呢?
很簡單,因為在這之前,也就是1851年的時候,印第安人在一個很有威望的部落首領叫征服熊,在他的引領下,跟美國簽訂了一個和平條約。
這個會議,印第安人叫長草地會議,這個條約,印第安人叫《霍斯克裡克條約》,美國叫《拉勒米堡條約》!
這真的是個和平條約,傑羅尼莫的部落一看,和平好啊,他們以前在墨西哥,那邊的人也在不斷的欺負他們,於是,他們部落就來到了新墨西哥,暫時就不回去了,和平了呀。而且這在阿帕奇人的心裡,不認為有什麼問題,這裡本來也是他們的狩獵區呀。
可真的有和平嗎?
美國人壓根兒就沒有遵守過這個《拉勒米堡條約》,就在前年,也就是1854年的時候,就因為一頭牛的關係,征服熊都答應了賠美國人五匹馬,可是征服熊被格雷坦上尉從身後射殺,之後美軍殺死87個印第安人,而格雷坦也被幹掉了,此次事件被稱為格雷坦屠殺!
其實,就不算這個事兒,那之前印第安人跟美國人也經常的摩擦,互相殺戮也是很多的,可這個事件之後,那雙方又一次撕破了臉,於是,你殺過來,我殺過去。
印第安人覺得,你們美國人背信棄義。美國人覺得,你們印第安人野蠻!
但損失比較慘的,永遠都是印第安人一方,他們沒有良好的組織,沒有先進的武器,那吃虧是再正常不過了。就說這個武器吧,美國政府是嚴禁火槍這樣的武器交易給印第安人的,當然了,有些商人不會在乎這個,他們會鋌而走險,可問題是,量太少了,而且彈藥,維護呢?
這年頭操作槍械是很複雜的,印第安人裡能搞明白的都沒多少。所以,印第安人的武器還是那麼的原始,而且這回還搞出了這麼大個烏龍。
傑羅尼莫幹嘛要說這個呢?
“神之子!我們的衝動冒犯了你,但是請你原諒我們,請你能繼續的帶領我們,帶領我們去贏得勝利!”
誰會不喜歡打勝仗呢?
傑羅尼莫也是如此,這場勝利絕對是偉大,印第安人從未有過如此以少勝多的光輝時刻,幾乎每次都是白人人少,可印第安人付出的代價卻極大,而現在,一切都逆轉了。
傑羅尼莫很清楚,雖然他們印第安人殺的人多,但是這場勝利本來不是他們的,這都是因為眼前的‘神之子’,真的,絕對是他的功勞,而更加可貴的是,‘神之子’克林特,他不是個白人!
這還不是神賜予他們的使者嗎?
李夢楊在聽了傑羅尼莫的故事之後,他也真的泛起了同情,是呀,這故事裡面夾雜著那麼多的血淚,那還不聞者傷心?
可是,李夢楊也絕對不會忘記印第安人的自由放縱,他們也許可以是勇士,但很難成為戰士,因為這個時代的戰士,必須要講究紀律!
“這次的計劃只能到此為止了,至於以後有沒有什麼機會,那還要等一等,以後的事兒,誰知道呢?就算我是個‘神之子’對不對?”
“神之子。”傑羅尼莫的臉上充滿著失望,可他又沒有什麼辦法。
印第安人至少明白一點,那就是自由。
“我們這次也算是大勝了,還是好好的找找戰利品吧。”
李夢楊已經決定了,這次的作戰到此為止,雖然沒能達成最完美的目的,李夢楊自己的軍事力量沒有建立起來,可也算是有成果,反正這城市已經是這樣了,那莫不如就能拿的都拿走吧。
彈藥庫是沒了,可那些個美國大兵的身上總有彈藥吧,肯定不多,但聊勝於無。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