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斷臂求生(第1/2 頁)
我是真的不知道,走法律程式會那麼麻煩。
首先,我得向法院提交起訴狀;法院需要對起訴狀進行檢視,符合起訴條件,再立案。立案後,再查明夫妻之間的感情是否還值得調解;如果發現感情確已破裂,並且調解無效的,准予離婚。
我天,為啥結婚沒有這麼繁瑣的手續呢?
如果嫌麻煩,分居滿兩年也可以。
如果嫌兩年時間長,起訴先,如果法院沒判下來,分居滿一年也可以。
這麼熬下來,我估計我能瘋掉,怪不得小川篤定地說隨我走法律程式!
我怎麼可能熬得過他呢?
分居?怎麼分居?
不鬧離婚的時候,我們倒是經常分居,那是他願意的。這回我提離婚了,他才不會和我分居呢!
他說就在屋裡保衛家,保衛愛情!
去他奶奶的愛情,我特麼好想給他喂上一包老鼠藥。
我做夢也沒想過,曾經我也是深深愛過他的,為什麼讓我產生了如此惡毒的想法。
真的,太煩了。
沒錯,我可以起訴。
我起訴的話,他天天在家裡閒著,也不出去幹活,我還得養著他。我打又打不過他,攆又攆不走他,我拿他怎麼辦呢?如果他在家僅僅只是吃一點飯也就罷了,可他怎麼可能只會吃一點飯活命?
不用工作、甚至家務也不做,早上睡到自然醒,起床後隨便吃點東西,然後出去打打小牌、這樣的日子,可是很多小老百姓嚮往的生活。
而且,他還要我陪他行房事!
我怎麼還可能願意陪他睡覺?
如果我不願意陪他睡覺,他就強制執行。
我罵他婚內強姦!
他說你去告我吧。
告他,我就得收集證據,還得整理材料,我玩得過他嗎?我倒也不是怕人看笑話,我是沒有精力和他耗。
孩子永遠都是媽媽的軟肋。
歡歡讀不讀書,小川做得到不聞不問,可我做不到!
我還得掙錢養家啊!
也有很多人給我出主意。比如吃完飯往鍋裡摻一瓢水啊、比如趁他睡著了把他揍一頓啊……
聽得我都好笑,拿這些個正常夫妻的吵架套路對付一個小混混,真的弱爆了!
那麼多年的血淚經驗告訴我:姑娘一定要遠——離——渣——男。
渣男一旦翻臉,你根本沒有任何辦法讓他臣服!
一個男人如果想要離婚,女人不願意的話,放心,要不了多久肯定能離;如果一女人想要離婚,男人不同意的話,難度其實很大的。
不要跟我說什麼智慧,法律都不一定能有辦法解決的事,你那點小聰明又算得了什麼呢?但凡他能聽你的編排,那是因為你遇上的男人還不夠渣。
反正,我是沒有辦法收拾小川的!
我也實在是沒有精力和他鬥法。他反正就一句話:我哪也不去,就在屋頭保衛家保衛愛情。
然後他啥也不幹,天天在家裡躺在沙發上用影碟機迴圈播放騰格爾唱的那首歌:我愛你,我的家;我的家,我的天堂……
多少次,我都想衝上去把他掐死。可我沒有他的力氣大,搏鬥起來,吃虧的還是我;除非等他睡著了,我一刀子把他砍死,可那又犯法。
而且如果不致他於死地的話,他反手就報復上了。如果致他於死地,我也活不成,那歡歡怎麼辦?
如此耗了好幾天,小川越來越淡定了。
“火塘寶,我跟你說,從小到大,我從來還沒過過這麼舒坦的日子!”小川彆著一根菸,翹著個二郎腿坐在沙發上一晃一晃。
氣得我真的是肝尖兒都在顫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