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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衍被他的冷幽默逗樂,難得好脾氣道:“行,那我走了,回見。”
等那道身影徹底消失在廚房門口,林見山才收回視線轉過臉,直到聽見遠處入戶門一開又一關,才伸手撥開水龍頭。
週一晚上,林見山接到了一個意想不到的電話,是他高中時候的老同學孟庭婉打來的,兩人上回見面還是在t大校園裡的那次偶遇,當時孟庭婉身邊跟著一個喜歡拿鼻孔看人的西裝精英男,對她表現出了極其強烈的佔有慾。
孟庭婉是個美人,能輕而易舉就讓身邊異性對其俯首稱臣,如果她出道的話,娛樂圈大概會多上一筆濃墨重彩的傳奇,這世上很多事物都有著不被認可的一面,但真正的美,是一種摧枯拉朽的力量,能擊潰任何質疑與反駁的聲音。
所以只要孟庭婉想,她可以俘獲任何一個取向為異性的男人的心,這往往還是個被動技能。
迄今為止唯一一次馬失前蹄,就發生在林見山身上。
這大概也是孟庭婉一直對他念念不忘的原因,畢竟邁不過去的坎兒就會始終橫亙在心頭。
“你來b城怎麼不告訴我?”電話甫一接通,孟庭婉先興師問罪,她嗓音清脆,語速快起來就跟百靈鳥似的:“要不是我前兩天回了趟老家從你爸媽那兒聽到訊息,還被矇在鼓裡呢。”
林見山笑了笑,他一直把孟庭婉當做能託付信任的好友看待,他跟她之間是一種拋開了血緣與男女私情之外的真摯感情,他可以因為佟嘉麗的強勢追求而答應對方試著交往看看,卻在面對孟庭婉幾年如一日的單箭頭愛慕時,選擇不接受不回應。
因為他不想失去這個朋友。
很多時候,當朋友,往往比當戀人的關係要穩固得多。
他以前是這樣對孟庭婉的,現在,也正試圖把同樣的招式用到另一個人身上。
“才來不到半個月,而且,我也不知道你現在在b城。”
“咦,我沒跟你講過嗎?”孟庭婉神經大條道:“我要結婚了,他是b城人,以後就準備定居在這兒了。”
林見山倒是意外:“什麼時候?所以你前陣子回老家就是帶他去見家長的?”
“沒,我一個人回去的,弄戶口的事。”孟庭婉那邊響起打火機砂輪摩擦的聲音,緊接著聽她籲出一口煙,漫不經心道:“見家長還是算了,我媽那個脾氣你又不是不知道,哪怕我嫁的人是世界首富,她恐怕都懶得瞧上一眼。”
林見山默了一下,問:“是上回我見到的那個人嗎?”
“誰?”孟庭婉一時間沒反應過來,但很快想起,說:“不,是個大學教授,博聞強識,我特別喜歡他穿白襯衫站在講臺上的樣子,常常使我想起,當年作為學生代表的你在禮堂的主席臺上演講時的那一幕。”
她說完,有那麼一兩秒,聽筒裡靜寂無聲,孟庭婉笑了一下,復又開口:“你放心好了,我沒有在他身上投射對你的戀戀不忘,我是真心愛他的,雖然你們兩個在某些方面有著相同的特質,但在我眼裡,你是你,他是他。”
林見山:“你還沒告訴我婚禮是哪天。”
“他計劃是旅行結婚,不辦酒席,反正我這邊也沒什麼親戚,更不想花心思應付他那邊的人,覺得這個提議簡直再好不過了。”
林見山隱約覺得哪裡不太對,但又說不上來,略一忖度,道:“既然都在b城,改天約出來一起吃個飯吧。”
“好呀。”孟庭婉滿口應下,又開始關懷起他來:“你來b城是工作調動嗎?”
“算是吧。”
“那要待多久呀?”
林見山想了想,說:“看領導安排。”
之後的一週林見山都沒在公司見到辛衍,他特地上網查了那臺筆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