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十三法典(第2/4 頁)
多在山上多年從未見過此物,大驚失色,合不攏嘴。
濟隆進殿朝拜了四度母,跏趺坐於卡墊之上,閉目誦經,過了片刻,突然睜開雙目,閃爍放光,在達多身上來回打量。達多被盯得直發毛,忽聽濟隆一聲大喝“推下崖去”,便不由癱跪在地。卻見侍從抓住那個袋子,扎住口,扔到崖下江中。
“主持請起,受驚了。剛才打坐時,乃瓊護法告之,肥蠍正是妖物,命我投入江中,水祭冤魂,又告寺中還有一蠍……”
達多忙說:“再去找來?”
“不必了。護法降下神喻,說貴寺一僧前世即此毒蟲。我觀主持相貌斯文,莫不是貴寺從前還有其他僧人?”
達多似乎想說什麼,只聽活佛說道:“其實此事,找山下村民一問即知。”
達多伏地說:“稟活佛,小寺多年來只小僧一人。”
濟隆猛然站起,口中誦咒唸唸有詞,同時衝達多交替打出內縛印、外縛印,邊打邊說:“達多,你前身為蠍,有次觀音說法,你被菩薩坐騎不小心踩死,念你無辜,准此生轉入三善趣。原來的同類心有不甘,那隻大蠍專來誘惑你,這些年你可破戒?望能對本僧如實道來。”
濟隆瞧著顫抖不已的達多又說:“護法降神時曾說,若招認悔過,略施薄罰,並予以加持,保你下一輪迴仍入三善道,否則,輪迴時將被護法打入惡道,現回原形。你自選擇吧,決不強逼。”
達多已是面如死灰,哀求活佛代轉護法,大發慈悲,此生願受嚴懲,只求來世再入善道,唸佛行善。經供認、核實,濟隆手中已查出的16起案件全部落實,另外還供認8起,共24起。做案手法相同,都是單身香客天黑匆匆下山,達多以相送為名,替對方揹著包裹,到險要處將被害人推入崖下江中。又據達多所供,在寺後密洞中起獲被害人衣物若干,與所錄大體不差。
一行人押案犯傍晚下山,濟隆回首,但見山石崢嶸,殘陽如血。
此案後來在大昭寺廣場公審,濟隆活佛為主審官,觀者如堵,桑結和學員們參加了旁聽。最後判決:“達多罪大惡極,然能悔過招認,故從寬處罰,剁下小腿,扔進水牢,革除僧籍,終身監禁。”宣判後,當眾行刑,同時架起柴堆,眾僧唪招魂咒,濟隆擔任護摩主祭,為24個靈魂加持超度,濃煙過後,一切又恢復了往日的平靜。
五世達賴在大昭寺二樓,默視了整個過程。
濟隆比桑結高几屆,與噶爾丹同班,二人都關注大事,濟隆屬學者型,尤為熟悉漢藏史,擔任桑結班級的歷史教員。五世達賴頒佈重大舉措之前往往聽取他的意見,制定《十三法典》時,他就是參與者之一。
第二天的歷史課上,濟隆讓學員們討論昨天旁聽公審的感受,然後他會將各種看法、疑問梳理後呈五世達賴,請佛爺親自上一課為大家釋疑解答。
拉薩夏日多夜雨,早晨空氣溼潤清新。
這天,五世達賴親臨哲蚌,給學員們講課。
“我們就從濟隆活佛查辦的案子說起。達多的作案過程和贓物埋藏都很隱蔽,如果用一般的偵破辦法,很難獲取證據。他最後招認罪行,是由於對輪迴的深刻畏懼,清楚因果無情,事情敗露與否,絲毫不影響下一輪迴對他靈魂的懲罰,所以他招認並情願受刑,以淨惡業,求來世進入三善趣。
“同學們,我們黃教擔承著治理這片高原的重任,維護雪域安寧靠什麼?靠軍隊?靠法律?遠遠不夠,我們的作法很簡單——主要靠佛教。在地廣人稀、交通不便的西藏,武力的作用是有限的,我小時在山南,經常走半天碰不到一個人,就是今天,往阿里三圍走,百里甚至幾百裡見不到人影是常有的事,在這些地方,《十三法典》有什麼作用?根本還要靠信仰約束自己。只有佛法昌盛,這塊土地才能繁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