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8章 你以後叫趙小牧(第1/2 頁)
蕭易水給範小牧帶了些禮品。
小牧腦袋依舊包得像粽子,見到蕭易水卻很高興,張開嘴,很艱難地叫了聲“姐姐”。
以前蕭易水跟趙玉來過孤兒院,範小牧見過她,對這個漂亮又英姿颯爽的“姐姐”印象深刻。
蕭易水問道:“伯父,我有個問題,小牧為什麼姓範?”
趙長春說道:“我們在孤兒院門口撿到他的時候,包袱裡有個小紙條,上邊寫著他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
姜紅梅用手比劃了一下:“那個時候,他就這麼一點點長……”
說著,又愛憐地給小牧掖了一下被子。
這個孩子,是她一手帶大的,感情可深了。
蕭易水對範小牧說道:“小牧,你想要有爸爸媽媽嗎?”
範小牧遲疑著,搖了搖頭。
他以為蕭易水想幫他去尋找親生父母。對那兩個人,他完全沒有任何印象,十八年來,他們也從未找上門來過,就好像丟掉一個累贅,把他丟在孤兒院門口,就再也沒出現過了。
蕭易水笑了笑,說道:“我不是要幫你去找親生父母,我是說,你想不想和姐姐一樣,有爸爸媽媽?”
小牧雙眼放光,拼命點頭。
“那好啊,你以後就改名叫趙小牧吧,趙長春就是你爸爸,姜紅梅就是你媽媽,你願不願意?”
“願意……”
小牧再次拼命點頭。
趙長春和姜紅梅對視一眼,都從對方眼裡讀到了極度的驚訝。
他倆這幾天私下裡商量過,確實是有這個意思,想要再次正式收養範小牧。只是小牧已經十八歲,按照法律規定,已經是成年人了,不能再被收養。
加上小牧還躺在病床上,也不合適提這個話頭。
不料蕭易水就幫著他們講了出來。
“伯父,伯母,我的建議啊,你們兩位就再多收養一個孩子吧。剛好小玉也能有個弟弟。”
趙長春說道:“我們當然是沒問題了,就是,小牧已經18歲,法律規定,不能再被收養……”
“那有什麼關係呢?”
蕭易水笑著說道。
“無非就是個名義罷了。這個名義咱們可以不要,小牧自己去派出所申請改個姓就行,這是允許的,每個人都有這個自由。”
“另外啊,我的意見是,咱們寫個協議,到公證處公正一下,趙小牧以後就是你們的孩子,和你們生活在一起。將來和趙玉一起,給你們兩位養老。當然,你們二老和趙玉,也要擔負起照顧小牧的責任,他以後談戀愛,結婚生孩子,那都是有家有父母有姐姐幫襯的。”
“他就不再是孤兒了!”
“再請街坊鄰居們一起吃個飯,大家做個見證,你們以後就是一家人。”
蕭易水為什麼會提出這樣的建議?
因為趙玉現在跟衛江南在一起,以後大機率是要去維多利亞幫她的。金雁商事的“二老闆”,遲早有一天要名副其實。
趙玉離開衛江南身邊的具體時間,要視實際情況而定。
什麼實際情況呢?
你懂的!
而趙長春姜紅梅年事已高,蕭易水猜測,他們以後大機率也是不太願意離開明海去維多利亞定居的。
故土難離嘛。
二老年紀越來越大,身邊也需要有人照顧。
趙小牧就是最佳人選。
這孩子智力比正常人稍微低一點,但生活完全可以自理,日常事務也可以處置。讓他留在趙長春姜紅梅身邊照顧兩位老人,最合適不過了。
如同蕭易水說的那樣,他也等於是有一個完整的家庭,有父母有姐姐。
將來交朋友,談戀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