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農改(第2/2 頁)
偷下手,待大局已定,他坐享其成也便不會說什麼了。”
銀川還在猶豫,架不住高湄再三懇求,只得點頭。
楊巨常回府沐浴一番後,見梅蘭竹菊已經在收拾行囊,一問知道是木婉清準備午時出行,前往無憂國了。
他當即發出軍令,遣子弟兵二十班秘密潛入騰衝府,捉拿董納德及當地傈僳族酋長歸案。
此時已至秋收。
南方一地溫度適宜,一年可收兩季,分別為春種夏收,夏種秋收。
第二季一國的糧食產量報告已經統計完成,在隨後這幾日送達了相國府。
這其中固然少不了瞞報,或官員騙取政績多報,又或當地蠻部私吞少報,但總歸能看出個大概來。
雲南本就盛產,加之這一年來輿地科、農科協作興修水利、施肥土地,產量逐年增長。
這一季的產量比上一季又漲了三成。
因為田賦實在不好計算徵收,加上怕地方官吏橫徵暴斂,一直以來大理也是參照宋國,按畝產收,無論一畝今年產多少,皆收一斗,方便統計。
因此田賦增長,都要歸功到掃黑除惡行動收來的國有土地了。
到楊巨常執政後,發展商業,從外國賺取國本,便又將此稅下調,每畝只收五升。
需要糧食,則由楊氏商會向農民平價購買。
只不過即便如此,農民的生活還是偏於困苦,畢竟糧食為一國根基,楊巨常並不允許糧食的價格產生大波動。
加之農民多為佃農,部分糧食都交了租子,手頭就更沒什麼錢了。
“農業為一國根本,只可守成,不能招搖。若想百姓富足,不能指望農業。”
楊巨常一番思索,又開啟了禾爽官員上交的摺子。
這裡面說的,是朝廷以國家名義,向大理城周邊地主徵收土地的程序。
而此徵收也並非直接搶走,而是一個地一個地去宣佈,普天之下莫非國土,這些土地皆為國家所有,但民間保有使用權,只在國家建設有需要的時候,須得無條件適價出讓。
因為打黑除惡那一次殺得太狠,將這幫土地個個殺破了膽,所過之處莫敢不從。
而後農科牽頭,將各地分散的田地買下,開墾統合,形成“大理國有試驗田”、或“大理國有農莊”。
前者用於農業研究,後者則是僱傭部分有水平的農民耕種,他們被算入編制,俗稱“農吏”,發放工資俸祿,所出糧食則直接歸於國家所有,由“國糧”統一定價對民間售賣。
而私糧定價不許高於國家標準。
至於被從農田中解放的農民,則進入到國有大廠中培訓工作,賺取比耕地更加豐厚十倍的報酬。
其勞動所出之稅則由大廠代為上繳,他們因此又免去了稅吏盤剝,生活水平大為上升。
這便是楊相所主持的農改。
此法於國有利,於農有利,唯獨傷害的,便是民間地主士紳乃至朝中大臣官員的利益。
但相國虎威在此,又有何人敢說半個不字?
如此一來,田賦自然瓦解,國家也不需要透過壓榨農民來維持。
只是此法只在大理城及鄯闡府兩地推行,若要全國布法,接下來便免不了一場腥風血雨。
並不是所有蠻部,都願意跟著相國辦廠發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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