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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專案並不順利。後來被公司及時止損叫停,這讓她很氣憤。於是申請離職。公司惜才,想挽留她,就想把她調去a市總部。她開始是答應的,後來也不知怎的,又改變主意還想留在b市。但是那時候公司已經與春達集團接洽上了。她在b市,春達那邊的人就只認她。所以……公司就啟動了專案賠償的方案,與她槓上了。&rdo;
&ldo;也就是說,公司給她兩條路,一個是調去總部遠離春達專案;第二個,賠償,離職?&rdo;
&ldo;對。不光是賠償,她是高管,當初簽了保密協議。離職三年內不可進入其他同業公司。&rdo;說完不無感嘆道:&ldo;其實我也搞不懂她是怎麼想的,第一條路明明很好,互相沒有損失,雙方依然可以合作,她不選,非要選第二條魚死網破之路。&rdo;
你當然不懂,泥人還有幾分土性。為了獨吞春達的大筆合作資金,你們合夥搞假資料矇騙她,讓她三個月通宵達旦的辛苦付之一炬,我當時與她一起加班,深知她為此付出多少努力。
我是越想越憤慨,越想越心疼她至極。只想快點結束與這道貌岸然的偽君子口是心非的談話,整理出真實資料,把資料給到辛筱,給她出口惡氣!
最後他說:&ldo;你埋頭做自己的事就好,其他的事不要管。春達集團與公司重啟的專案規模非常可觀,會重組資料組。到時候你會是專案組組長。&rdo;
這個誘餌不可謂不大了。我們這職業最具核心競爭力的,也是衡量你職業價值標準的,就是是否有與知名企業或者大型專案的經驗,尤其是管理統籌經驗。如果我做了春達專案組組長,那麼就等於是他在向我承諾,如果他上位,我就會直升到他這個位置。
看來他是知道我手裡有真實的資料了。我就說嘛,那個郵件發給我,不可能沒有明白人發現。
我說了幾句客套話,就撤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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