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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讀詩歌,但在我們今天的詩歌中,懺悔一直都處於缺席的狀態。正如有學者指出的那樣,詩歌本質是極其自我與自由的藝術表達方式,本來是最容易表達懺悔意識與懺悔精神的。然而,由於人們對內心世界的關懷並不能帶來任何經濟利益和美名美譽,反而會招致嘲笑和白眼,於是詩人們也同其他知識分子一樣,公然地拒絕懺悔。
一百年以來,我們這個民族的大多數成員在面對災難的時候,逃避是第一位的,而是否與之進行抗爭,卻絲毫不重要。即使在災難過後,人們也只是輕巧地譴責災難本身,並塑造出幾隻替罪羊來抵消罪過,卻從來不從自身出發追究責任、反省靈魂。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在&ot;文革&ot;結束之後,我們讀到大量控訴式、或英雄式的作品,卻難以見到一個作者對自己在&ot;文革&ot;中的言行進行捫心自問乃至自責懺悔。巴金的《隨想錄》在中國當代文學史上成為一座高峰,並不是因為其思考的深度,而僅僅是因為他還殘存著一點說真話的勇氣。
在我們這裡,懺悔僅僅是作為一個抽象的概念和理論而存在,懺悔沒有跟個體的、具象的人勾連起來。作為單個的、鮮活的人,全都湮沒在龐大、蕪雜的群體當中,最後的結果自然是人人都理直氣壯地說&ot;法不責眾&ot;。中國人轉移別人視線的最聰明的辦法就是&ot;五十步笑一百步&ot;:看,還有人比我更壞、更卑劣,你們譴責他吧,為什麼要揪著罪過輕得多的我不放呢?
於是,關於&ot;文革&ot;以及此前的一系列政治運動,我們看到的多是受害者的回憶,卻見不到一個迫害狂、或者是在集體無意識中參與了對他人的迫害的人,寫下充滿懺悔精神的文字。
我學過一些法律,我清楚地知道,我們國家的任何一條法律,都沒有說要制止人們懺悔--無論是對參與重大歷史事件中的言行的懺悔,還是涉及普通人生活中的小事的懺悔。在法律的意義上,懺悔並不是一種禁忌。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人們一說到懺悔便談虎色變。迄今為止,懺悔者的數量依然是萬裡挑一。
我看過一部名叫《莫扎特》的電影。這部電影從一個人懺悔乃至精神失常的回憶視角,展示了一名牧師因為嫉妒莫扎特的才華,而將這名少年天才迫害致死的過程。後來,牧師良心發現,內心無法得到解脫。深重的懺悔精神使他終於陷入難以自拔的地步,他割開自己的血管結束了生命。
這個故事是虛構的,它卻展示出西方人生命中懺悔精神的重要性。有了懺悔,方有健康的人格狀態;有了懺悔,方有飽滿的精神生活。
寫到這裡,我忽然想起《聖經》中講過一個故事來,我可以複述給你聽,給你作為參考--
有一個法利賽人邀請耶穌吃飯,耶穌就去那法利賽人家中。他們在客廳的桌子旁邊坐著,這時門開了,走進來一個女人,年輕美貌,風華絕代,人人都知道她是一個妓女。
她曾經聽說過耶穌的事跡,這位善良的先知愛罪人。她怎麼才能走近他呢?如果他在群中的時候,她要接近他,人們就會嘲笑她,而且也不會給她讓路,讓她過去。她早就在等待這樣一個機會,他在一間屋裡,而屋裡又只有幾個人。
她心裡忐忑不安,揣摩用什麼方式來討好先知。除了香膏以外,她實在想不出還有別的東西獻給先知。她常常把香膏塗在自己的身體上,來取悅那些以錢買愛的人。
此時,她看見他在飯桌邊。他那溫和的容貌,那與那些粗暴的臉孔形成強烈對比的溫和容貌,使她無法心神鎮定,禁不住倒在他腳下哭泣起來,眼淚濕遍了他的腳。
她抬起頭來向四周看看,想找一塊布來擦他的腳。所有的人都盯著她,驚訝地說不出話來。也沒有人替她找她所需要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