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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之被一陣可憐的驚恐所替代──我握著刀一直走到她的眼前,把鋒利的刀刃橫在她細細的脖子跟前說:
&ldo;沒什麼,不過是把它剁成肉泥給你熬雞蓉粥喝!&rdo;
在大約三十秒的時間裡,我拼命剋制著割斷她喉嚨的念頭。我真地被林黛的冷靜所折服,面對失控的我,她也曾驚恐,可片刻便恢復了鎮定,神情凝重地問:
&ldo;怎麼?你真的以為……&rdo;
林黛沒有把話說完,到現在我也不知道她究竟打算說什麼──是想睜著眼睛說瞎話,辯解自己並沒有做什麼對不起我的事兒,還是要提醒我她從來就沒有對我有過什麼承諾。
我當時總算剋制住了自己沒有幹蠢事,只是瘋狂地劈爛了餐廳裡一隻據稱是清代黃花梨圈椅,開開窗戶把那些昂貴得跟金子差不多的扶手、腿兒、橫牚一件件扔到了花園裡,隨後衝出大門。
在其後的三天裡,一想起林黛和那該死的q&iddot;華盛頓在一起我就心如刀割。但意識到自己也不是他媽的什麼好鳥之後,我還是決定妥協,於是便忍氣吞聲地再次來到別墅。
可以說──那是我這輩子最窩囊最憤怒的時候。我當時做得真可以說是仁至義盡,為了表示我的歉意,我甚至還在街上從一個小女孩兒手裡買了一朵玫瑰花,可下了車,走到別墅跟前,卻發現裡邊早已人去樓空,大門上的電子鎖也被更改了密碼。
就在我沮喪地準備離開時,住在林黛隔壁的那個韓國女人金太太牽著只不及貓大的小狗回來了,她用半生不熟的中國話喊住了我,說是林黛留下了一封信。我從她白胖的小手裡接過一隻信封,開啟一看,一張漂亮的信紙上歪歪扭扭地只寫著一行字:
&ldo;你已經得到不少,就別再找我了!&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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