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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你昨天午夜時分在哪裡?」芬雷問我。
「在坦帕市搭上巴士啊。」我說。
「有新的證人指認你,」芬雷說,「他看到你人在倉庫。昨晚午夜時分,在附近出沒。」
「他說的都是狗屎,芬雷,」我說,「根本就不可能。新的證人是哪個王八蛋?」
「是摩裡森局長,」芬雷說,「本警局的局長。他說他確定曾看過你,現在他想起來是在哪裡看到你了。」
【注釋】
❷「e prib unu」是「萬眾一心」的意思。
第3章
他們把戴著手銬的我押回那間有紫檀木桌的辦公室。芬雷坐在大桌子後,他前面擺著一堆旗子,老時鐘就掛在他上方。貝克拉了一張椅子坐在桌子旁邊,我則坐在芬雷的正對面,他拿出錄音機與帶子,把麥克風架在我們中間,用指甲試音,把帶子倒回去之後就準備開始盤問我了。
「我要知道過去二十四小時的事,李奇。」他說,「你要交代得一清二楚。」
雖然刻意壓抑,還是可以看出這兩個警察興奮極了,因為一件證據薄弱的案子突然變成指證歷歷,勝利的感覺開始讓他們感到洋洋得意,我可以看出來。
「我昨晚在坦帕。」我說,「我在午夜搭上巴士,有證人可以證明,今早八點我在郡道與高速公路交會處下車。如果摩裡森局長說他在午夜看到我,那他就錯了。當時我遠在四百英里以外,我能說的就是那麼多,請你們去查證。」
芬雷瞪著我,然後他向貝克點點頭,貝克開啟一個皮製公文夾。
「死者的身分無法確認。」貝克說,「沒有身分證件,沒有皮夾,沒有明顯的特徵。是一名男性白人,大概四十歲左右,非常高大,剃著光頭。今早八點有人在大門附近發現他陳屍在圍欄旁的地上。有一部分屍體被硬紙板覆蓋著,從採集的指紋去做比對,沒有任何結果,資料庫裡沒有吻合的資料。」
「李奇,他是誰?」芬雷問我。
貝克正等著我的回應。但是並未如他所願,我只是坐在那兒,聆聽老時鐘發出的滴答聲,指標大概停在兩點半左右。我沒有開口,貝克翻閱夾子裡的檔案,取出另一份資料,抬起頭來繼續發問。
「死者頭上被人開了兩槍。」他說,「或許是配有滅音器的小口逕自動手槍。第一槍是近距離射擊,打在左邊太陽穴上面,第二槍則是抵住頭部,從左耳後面打下去。兇手使用的顯然是軟頭型的子彈❸,因為子彈穿透傷口時把這傢伙的臉皮都掀掉了。雨水洗掉了傷口上殘留的火藥,但是根據傷口燒傷的型態看來,可以看出兇手使用滅音器。第一槍一定是致命傷,沒有彈頭留在頭顱裡,也沒有發現彈殼。」
「槍在哪裡,李奇?」芬雷說。
我看著他,對他做了一個鬼臉,但是沒說話。
「死者死亡的時間介於昨晚十一點半到凌晨一點之間。」貝克說,「門口夜班警衛在十一點半下班的時候,屍體還沒有在那裡出現,這是經過他確認的。發現屍體的是白天來開門的人,大約在八點,他看到你離開現場而打電話報案。」
「死者是誰?」芬雷又問我。
我不理他,只是看著貝克。
「為什麼他是在凌晨一點之前死掉的?」我問貝克。
「昨晚那場大雨是在凌晨一點開始下的。」他說,「屍體下方的地面沒有一點水漬,所以屍體應該是在一點開始下雨前就在那裡。驗屍報告指出他是在午夜時分被殺的。」
我點點頭,對他們微笑,死亡時間會證明我的清白。
「告訴我們接下來發生了什麼事?」芬雷悄聲說。
我對他聳聳肩。
「你告訴我啊!」我說,「昨天午夜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