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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一英里路他都沒講話,好像在追悼喬伊似的。
「我在一年前打電話給財政部,」他說,「否則我還真不知道該找誰。因為摩裡森,所以我不能報警;因為皮卡,所以我不能找聯邦調查局。所以我打電話到華盛頓向一個自稱波羅的傢伙透露訊息,他是個聰明人,我還以為他能逃過毒手。我知道他最好的機會就是趁他們囤積紙鈔的時候出擊,這樣才能人贓俱獲。」
我看到加油站的標誌,在最後一秒才決定停車。加油的人是哈伯,我在垃圾桶裡面找到一個塑膠瓶,叫他把瓶子也加滿。
「做什麼用呢?」他問我。
我對他聳聳肩。
「以備不時之需。」我說。
他沒有再多問什麼,我們只是到視窗去付錢,然後就上了高速公路,繼續往南開。距離馬格瑞夫只剩下半小時車程了,時間已經快到午夜。
「禮拜一到底什麼事讓你決定跑路?」我問他。
「克林納打電話給我,」他說,「他叫我待在家裡,說有兩個傢伙會來找我。我問他要做什麼,他說佛羅裡達那裡出了一點問題,要我去搞清楚。」
「那你怎麼逃了?」我說。
「我不相信他。」他說,「他一提到兩個傢伙要來,第一個禮拜在傑克森維爾市發生的事情就閃進了我的腦袋,我快嚇死了,於是叫了計程車就逃走。」
「幹得好,哈伯。」我說,「你救了自己的小命。」
「你知道嗎?」他說。
我沒追問什麼,只是瞥他一眼。
「如果他說一個人來找我,我還不會注意。」他說,「你知道嗎?如果他叫我待在家裡,有一個傢伙會來找我,我就上當了,但是他說的是兩個傢伙。」
「他犯了一個錯。」我說。
「我知道。」哈伯說,「我不敢相信,他從不犯錯的。」
我搖搖頭,在黑暗中露出微笑。
「早在上禮拜四他就已經犯錯了。」
※※※
賓利車儀錶板上的金屬大鐘已經走到午夜了。到清晨五點,我就必須把這整件事搞定,做個了結,所以我有五個小時的時間。如果一切順利,這段時間是綽綽有餘;但話說回來,如果我搞砸了,別說五個小時,就算我有五天或者五年又怎樣?我只有一次機會:出手,搞定,就這麼簡單。過去我們在部隊裡都說:一次把事情做好。今晚我要加上一句:而且要快。
「哈伯。」我說,「我需要你幫忙。」
他被我叫醒,轉頭看我。
「怎麼幫?」他問我。
在高速公路上的最後十分鐘,我把整件事講過一遍又一遍,直到他把狀況都搞清楚。到了跟郡道交會處,我就開下高速公路,飆過倉庫後,繼續走那十四英里路到鎮上。經過寂靜的警局時,我放慢速度,看到燈沒有開,停車場也空著,隔壁的消防局看來沒有異狀。整個小鎮寂靜無聲,空無一人,只有髮廊的燈是開著的。
我右轉開進貝克曼車道,經過上坡開到哈伯家,從熟悉的白色郵箱轉進去,透過蜿蜒的車道,在門前把車停好。
「我的車鑰匙在屋裡。」哈伯說。
「門是開著的。」我說。
他跑過去檢視,小心翼翼地用一根手指頭推開被撬開的門,生怕掉到什麼機關裡面。我看到他進去,一分鐘後拿著鑰匙走出來,但是他沒繞到車庫去,而是走到我這邊,屈身把頭探進車裡。
「屋子裡真是一團糟。」他說,「發生了什麼事?」
「我利用你家當突襲地點。」我說,「四個傢伙在你家裡到處搜尋我,那時候雨下個不停。」
他的身體彎得更低了,探頭進來看著我。
「就是那幾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