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聽說了麼?(第1/2 頁)
裡恩斯他們的運氣不錯,在森林中逛了一段時間後,終於是收集到了另外四隻角兔的角。
而造成的後果是四隻可愛的兔子喪生,以及裡恩斯他們差點在森林中迷路。
森林的情況很複雜,一根根大樹遮蔽天空,底下還灌木叢生。
沒什麼經驗,想要找到幾隻兔子還真不容易,就算發現了,想要抓住也不是說做就能做到的事情。
那些角兔,動作迅捷,感官機敏,一旦發現有獵手靠近就直接釋放“麻痺雷擊”,然後掉頭就跑。
整個過程行雲流水,沒有絲毫猶豫和停頓。
不知道這套動作,到底經歷了多少代角兔的犧牲才形成了這樣的本能反應?
活著不容易呀,特別是肉質細膩鮮美的角兔而言。
在森林中,基本算是食物鏈底層的它們,大概也只有靠著這套本能反應,才有可能從獵食者口中保住生命。
經過一番商量和討論,選定一人“犧牲”後,另外兩人透過圍堵的方式,終於抓住了機敏的角兔。
嗯……說抓住也不對,因為裡恩斯是依靠爆發力直接衝到角兔身邊,一劍斬殺的。
裡恩斯他們有些狼狽地離開了森林,回程的途中又殺死了幾頭魔物,取下它們的特殊材料。
準備回去直接接取任務,當場完成。
裡恩斯他們看到有不少暗衛老人都是這麼做的,家族也不在意。
反正你只要完成任務,幫家族賺取到利益就行。
……
外城區,街道上。
走了半天路的裡恩斯他們,終於是回到了城市之中。
“等等,我去買點東西,很快就回來。”
突然看到一家店鋪的裡恩斯停下了腳步,轉頭對另外兩人說道。
“湯姆文具店?你去那裡買什麼?紙筆?”
“你要那些東西幹什麼?”
哈里曼看到裡恩斯準備進入的店鋪,疑惑地向他詢問道。
“紙和筆能用來幹什麼?當然是記錄了。”
“我準備透過日記的方式,記錄下每天的生活。”
“當然,順便也練習一下寫字,免得好不容易學會寫字,就因為長時間不寫而忘記了。”
裡恩斯隨口回應道。
這只是隨口找的理由而已。
自認為是正經人的裡恩斯,怎麼可能會像馬文一樣寫日記?
“對了,你們要不要也買一份?”
“就算不像我一樣寫日記,遇到一些有趣的東西記錄下來也不錯。”
“人的記憶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靠譜。”
“簡單的記錄,可以有效幫助我們更好地回憶起應該記得的東西。”
裡恩斯再次說道,說著他便走進了店鋪。
本聽言,點頭贊同,然後也默默跟著進入了店鋪。
“好吧,你們都準備買,那我也買好了,權當買回去練字算了。”
哈里曼無奈道。
最後三人在這家“湯姆文具店”各自買了一本裝訂的筆記本,幾根羽毛筆,以及墨水。
拿上東西,裡恩斯他們踏入人來人往,車水馬龍的街道,向著內城的家族駐地趕去。
……
隨後的十幾天,裡恩斯他們也像其他暗衛一樣,忙碌了起來。
每日奔波於各種任務之中,只為攢夠足夠的貢獻點,在庫房中換取想要的東西。
這十幾天中,裡恩斯他們也不是每天都一起執行任務。
本有時候想“休息”,說是想獨自在城裡逛逛,看看內城風景什麼的,就會離開隊伍。
而裡恩斯則是單純想殺人了。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