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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開始之前還得做廚房小工,各種備菜都是他的活兒,快收攤的時候後廚那堆髒碗筷,也得洗乾淨了才能走。
可以說,從一開始上工到最後離開,整個人都得像個陀螺似的連軸轉,基本上沒有能停下來歇口氣的時候。
即使是這樣,朗熠還是很喜歡這份工作的,因為只有在這兒,他才能大口大口地吃上肉。
平時他掙的錢幾乎都用在奶奶的醫藥費上了,在吃的上面很節省,菜裡能有一絲肉腥解解饞就很不錯了,但朗熠真的是太饞肉了,他從小就愛吃肉,對他來說,不管什麼蔬菜都寡淡得很,沒滋沒味的,肉是這個世界上唯一好吃的食物。
小時候,他想吃肉想得狠了,連自己的手臂都咬出血來過。
除了肉,其他的東西吃得再多,都永遠不會有飽足感,胃裡永遠都是火燒火燎,餓得百爪撓心的感覺。
直到來了勝記大排檔之後,才真正過上了能吃肉吃到飽的日子。
朗熠有時候覺得,勝哥其實是故意的,大排檔每天的菜都是勝哥負責採購的,他算得很準,每天賣到最後,剩下的肉菜,份量都相差無幾,剛好夠他們這幾個人吃一頓宵夜的。
勝哥常年守著灶臺養出了一個廚師肚,用他的話說,聞油煙都聞飽了,所以不怎麼愛吃肉,老闆娘和女服務員說是要減肥,也不吃,真正吃肉的,其實也就是朗熠一個人。
光就衝著每天這一頓肉,朗熠也樂意勤快地幹活。
當然,對勝哥來說,也是十分划算的,不僅僅是因為朗熠幹活麻利,一個人能當三個人使,更重要的是,做宵夜生意的,總免不了會遇上顧客喝多了衝動鬧事的情況,有朗熠在就不一樣了,他能鎮得住場子。
只要有他在,附近的社會青年小混混,就沒有哪個敢在勝哥的檔口上借酒鬧事的。
可是今天,誰都看得出來,朗熠有點兒心不在焉。
穿羊肉串的時候,鋒利的竹籤子紮了好幾次手。
勝哥嘴裡叼著煙調笑:「喲,這是怎麼啦?春心動了想姑娘啦?」
老闆娘撞了撞他的手肘,抬了抬下巴示意他往外看。
勝哥抬頭看了一眼:「哎喲,還真是想姑娘呀!」
那邊站著一個漂亮的小姑娘,怯生生的,想進來又不敢的樣子,可目光一直跟著朗熠轉來轉去,就沒停過。
「這哪來的小姑娘啊?」老闆娘說,「像只小白兔似的,待會那幫餓狼來了,怕不是得把人撕得渣都不剩啊!」
她嘴裡的那幫餓狼,自然是每天晚上在別處訛了錢就來喝酒吃燒烤的那幫小混混了。
這小姑娘一看就不是混跡這種地方的,一身純良,是正經人家嬌養出來的寶貝姑娘,真讓她遇上那些小混混,得嚇得哭出來。
勝哥勾勾手指頭把朗熠叫過去:「去,趁著客人都還沒來,把小姑娘叫進來,請人吃幾串燒烤,然後把人好好地送回家去,再不回去,人家裡該擔心了。」
朗熠面色冷淡:「不用管她,待會無聊了她自己會走。」他們是不知道這小姑娘的粘人程度,狗皮膏藥似的,他還沒搭理她呢,就已經賴著不走了,要是再給她點好臉色看,那豈不是粘得撕都撕不開了。
「那萬一人就是不走呢?」他們又不是沒見過,那些痴心的小妹妹對朗熠是有多瘋狂。
到了勝哥這個年紀的人是理解不了的,十幾歲的小姑娘為什麼就是喜歡那種性格冷硬、暴戾的不良少年,特別是朗熠這種長得帥氣,又對她們愛答不理的,更能讓她們瘋狂!
「愛走不走,跟我有什麼關係。」朗熠冷漠地說,轉身繼續幹活。
話雖是這麼說,可是誰都看得出來,這姑娘在朗熠心裡跟平時那些經常糾纏他的小太妹不一樣,他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