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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秀兒,等過幾年我再娶你好嗎?我現在要啥沒啥的,我爸媽還指著砸鍋賣鐵的供我上大學呢。我不能辜負他們……當然,我也不能辜負你……我……我……”
腦子亂成一團,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
幸好,沈秀聽懂了。她微笑著握著我的手,對我說:“我明白的沈毅。只要你的心在我這兒,你去哪兒上大學我都不會阻攔,我還會幫你。”
我滿腹感動的望著她,她一臉的真誠看上去美麗極了。我感到自己的小腹一熱,我又跟她相擁在了一起……
曾幾何時,我真以為自己這輩子的終身伴侶就是沈秀。尤其當這日之後,她爸爸——我們沈家村的村長大人——上門,跟我說了一番話。他要求我跟沈秀訂婚,他說村裡流言蜚語的,傳我跟沈秀的事兒,我不能不對他女兒的名譽負責。他知道我還要上大學,沒到法定年齡就是辦了婚禮,這婚姻也不受法律認可。可他不能就這樣眼巴巴的任由我遠去,無論如何,哪怕兩家人吃頓飯,我跟沈秀的關係也算得到認可。
他噼裡啪啦跟放鞭炮似的說話,態度是居高臨下,口氣是毋庸置疑。聽在我和我家人耳朵裡,是這件事由不得我不答應。其實他的這個作風真的挺令我反感的,從小到大我最討厭一件事,那就是受人脅迫。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正好處在叛逆期,對於沈秀爸的要求,我沒有立刻作回應。我心裡只是不服氣的想:名譽?負責?誰該對誰負責還不一定呢!你家女兒又不是處女,憑什麼村裡就傳我跟她啊?!
但接下來他說的話,卻將我對他的一點不滿一掃而空。他吐出一口煙,喝了一口我媽給他泡的茶,他說:“沈毅,其實叔也知道你不是個壞孩子,你念那麼多書,算個文化人,這勇於承擔的道理,你不會不懂。這樣吧,跟咱們秀兒訂婚之後呢,你的學費叔跟你爸媽一起承擔,成了一家人,咱就沒必要那麼客氣了,對吧?”
二、本性
我被他的話驚的一激靈,我心想:如果真是這樣,那我將來就不愁學費和生活費了。除了大學,我還可以繼續追求去唸研究生,以我的刻苦用功,爭取保研應該是不成問題的……
我肅穆的點了點頭,答應了他的要求。
於是17歲這年的暑假,我跟沈秀訂了婚。老家的訂婚儀式雖沒有結婚那麼繁瑣,但也算鄭重其事。我跟沈秀儘管是自由戀愛,可程式上依舊需要找兩個媒人——一個代表我方,一個代表她方。定下來後次日我方的媒人和我爸一起上門提親,帶上十二個紅木盒子盛裝的喜餅、喜糖等物,浩浩蕩蕩由我們家親戚一路鳴炮挑過去。除卻,還有定金——沈秀的爸開口要了18888,他說我們家窮,意思意思得了。
其實這訂婚儀式結束後,我跟我媽算了下賬,加上戒指、酒席,一共花了6萬左右!這6萬里有3萬是我爸媽找親戚朋友東拼西湊借的,低聲下氣只為圓沈秀爸那張老臉。說實話,我對此很不滿意!
但也沒辦法。既有當初,何必望蜀?我在自家的小床上跟沈秀翻雲覆雨,不同於第一次的羞澀緊張,我如今是光明正大,我放開我自己大汗淋漓,全然不顧沈秀那痛苦般的表情。
我不是不愛她。只是又相處了一年後,對她的興趣漸次轉淡。她經常不顧我是不是在學習就闖進我的臥室裡,在我面前晃來晃去的,故意趴到我桌子前面,讓我看她大開領子下的那片白花花。
起初我確實會受她引誘,但高三後大考迫在眉睫,我對她這種自說自話就不太舒服了。印象裡很深刻的是有一回我吼了她。她不顧我的感受亂動了我的書桌,致使我找不到一本課外輔導書。我在我的房間裡亂轉了兩圈都沒找到,最後我恨的衝她嚷了一嗓子,讓她滾!她就哭著跑回孃家了。
她走後我有一陣心空蕩蕩的,腦海裡閃過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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