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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自豪的回味中收拾當今屬於她的日子。
司猗紋在這個有著一棵棗樹和兩棵丁香的小院裡住下來,不知為什麼她感到一種前所未有的空曠。這空曠使她常想起那位用洋車送過她的朱吉開,很快他們就來往起來。很快她就知道朱吉開喪妻已有幾年,目前和母親住在一起。朱吉開的出現使她感到頭頂上有了一塊明朗的天,一塊明亮而又朦朧的未來。那時最使她感興趣的莫過於新婚姻法的頒布了,新的婚姻法好像就是為著她而頒布的。如果新婚姻法明確示意婦女都應爭得一份自身的權利,她這權利的實現將是連著朱吉開的。如今她就像死灰復燃一般想到了那權利的另一面:離婚。
很多人離婚是為了再婚;很多人離婚是為了不再結婚。司猗紋把這打算不含糊地告訴莊晨,莊晨就曾經以為母親的離婚是為了不再結婚。但是她錯了,司猗紋正是希望與朱吉開處得光明處得更像一對夫妻,才想到與莊紹儉離婚。
司猗紋的事情辦得天真而果斷,她以近五十歲的年紀告別公公、小姑,告別女兒、兒子,告別多年的用人丁媽,不顧這所有人對她的鄙視,她走出莊家和朱吉開結了婚,她不管不顧地往前走了一步。但是她的行動中卻出現了一個小小的疏忽:她在北京結婚時,寄往天津的離婚申請還未得到批准。如果剛剛用&ldo;犯了事&rdo;形容過莊紹儉,那麼現在該用&ldo;犯事兒&rdo;來形容司猗紋了。她犯的是重婚罪。這是因為莊紹儉的起訴,法院對司猗紋的宣佈。
雖然莊紹儉與司猗紋許多年前就已經扮演著名義夫妻,雖然他不斷地向她拋擲骯髒,但是他不能容忍她從法律上將他拋棄。她的行動使他突然發現他原本不認識司猗紋,他從來就不知道她是怎麼回事。她就在他不把她放在眼裡的歲月裡積蓄著自己的力量儲備著自己的心機,在必要時拿出這力量和心計打他個措手不及。她的行動使他無異於當眾受辱,她的結婚又使他侮辱上加侮辱。這侮辱加侮辱使莊紹儉無法不遷怒於新社會,正是這新的社會新的制度使司猗紋這種徐娘半老的女人也迫不及待地舍家棄小去尋求頭上一塊晴朗的天了。莊紹儉自有莊紹儉的邏輯,原來尋求了半生自身解放的他本人,最懼怕的莫過於自己的女人也要宣佈做這種尋求。他對她那幾分賣房賠款的感激之情隨之煙消雲散。他甚至覺得這也是她向他發出宣言之前的一個美麗的陰謀,是她對他倆之間關係的最後一次償還。
也許司猗紋的確是想做最後的償還。她在十八歲那個&ldo;過失&rdo;使她對莊紹儉的償還延續了近三十年,只差搭進她這條命。或者說她已經搭進了她的命,如今的她是生命毀滅之後的再生。現在司猗紋又經歷了一次毀滅之後的再生,她和朱吉開分別被判罪一年,兩人有所不同的是,司猗紋屬於監外執行。
服刑開始,司猗紋又回到了莊家。在那個新的四合院裡她並不低眉順眼,她仍然是公公的兒媳,兒女的母親,小姑的嫂子,丁媽的主人。家人的一切白眼、咆哮、冷淡,在司猗紋看來只不過是又一種見識。該做的事她一樣不少做,不該說的廢話一句也不多說。莊老太爺跟姑爸說這是一種囂張,也許這的確是一種囂張。她見識著又等待著,等待著一年之後,她要利用她親自掌握的新的法律去爭取她的悲歡離合。她看重這法律甚至遠遠大於再同莊紹儉離婚、再同朱吉開結合的本身。她學會了說&ldo;活該!&rdo;她覺得這是一個很利索很脆生的詞兒,一個最能表達人生一切喜怒哀樂的再好不過。
莊坦告訴她爺爺又在發脾氣了,她說:&ldo;活該!&rdo;
即將大學畢業的莊晨聲言如果母親再重複她重複過的一切,自己就要求分配到外地,司猗紋說:&ldo;活該!&rdo;
莊紹儉也說著&ldo;活該&rdo;,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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