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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光的版本好像更好聽一些。
陳臻不動聲色地去看沈明光的嘴唇,下頜線,然後往上是眉毛、鼻樑,和黑得像墨的頭髮。
是一個英俊的人類。
他學過這個詞。他的中文老師告訴過他,帥氣可以用很多形容詞、成語來形容,但是英俊指的是容貌俊秀而有風度的男人,不是長得好看就可以用來形容的。
陳臻覺得面前的沈明光很適合這個詞。這人渾身每一寸都散發著男性魅力,但舉止剋制有禮,和自己說話還這麼溫柔。
陳臻愣了很久,才低低地回應他對自己名字的讚美,說謝謝你。
「你回中國探親嗎?」說話間空姐過來安全檢查,沈明光把安全帶繫好,自顧自地開始滔滔不絕,自來熟並且思維跳躍,大概能說中文很開心,話有點多,「我剛結束在英國的旅行,說實話,東西真的很難吃。你也去北京嗎?你老家是哪裡的?」
陳臻想,自己大概一輩子都不能對陌生人有如此旺盛飽滿的熱情。能對陌生人這麼熱情,大概是個很勇敢的人。
陳臻搖了搖頭,「我會去中國的南方。」
他去中國是去接管中國南方的吸血鬼總部,他在中國沒有老家,沒有親戚。
這些都不能說。難道要說,我是吸血鬼,我只有夥伴,沒有親人嗎?
陳臻不想做一個不誠實的血族,他不想騙面前這個人。
他語氣有些失落和僵硬,沈明光估計也聽出來了。
沈明光還以為是自己太吵,讓對方感覺不舒服,就正色道,「你別介意,我這次是單獨旅行,太久沒說中文,一激動就有些聒噪了。」
陳臻愣了下,聞言立刻解釋,「……不是的,是我不太會聊天,你真的不吵。」
沈明光笑了下,也沒再說什麼。
氣氛有些尷尬,陳臻見他不說話了,不明白自己是不是說錯了什麼話,讓他這位『人類朋友』不高興了。
其實這已經是陳臻能對一個陌生人表達出來最友好的態度。但效果明顯不太好,所以陳臻準備挽救一下這尷尬的局面,主動開啟另一個話題,「你想聽歌嗎?」
陳臻用真誠的示好口吻,遞出了自己的一隻耳機。
沈明光猶豫了一下,才接過來,塞進自己的左耳。
陳臻悄悄鬆了一口氣,按下了播放鍵。
沈明光聽到一半,笑著看過來,「你看上去很安靜,喜歡聽這麼吵的搖滾?」
陳臻被噎了下,又不能說是因為外面的聲音很吵才聽這種歌。他只能說,「在外面聽這種,一個人的時候我喜歡聽鋼琴曲。」
「是嗎?」沈明光像是來了興趣,「喜歡誰?」
陳臻終於有個安全的話題可以聊了,「最喜歡李斯特的b小調鳴奏曲,雖然很長,但我很喜歡,像是一個完整的故事。不過鋼琴家我還是最喜歡德彪西和貝多芬,百聽不厭。」
沈明光也點頭,「德彪西有一首《格拉納達之夜》我也很喜歡。他風格很柔美清新,有一種完整的豐盈感,像是打翻的調色盤。」
三言兩語就能見真章,陳臻能聽出來沈明光確實懂一點鋼琴曲。陳臻十分開心,直接把歌關了,開始和沈明光開始討論巴赫。
在陳臻以前的認知中,人類是弱小的,無助的,脆弱的。而且他們總是因為一些無關緊要的事情喜怒哀樂,兩個族群間的代溝太深了,他一直小心翼翼地遵守著血族的老規矩,不和人類有什麼實質性的接觸。
血族同胞都說人類又壞又貪婪,如果暴露身份,力量薄弱的血族抓起來帶走抓去研究所,全身插上管子,讓你全身赤裸……會逼迫你露出尖尖的獠牙,讓你使勁掐著自己的脖子求他們給自己血。
人類想要永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