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不訴不理“原則(第2/2 頁)
“戴警官,我有話要說,我有話要交代···”
而商海則是一臉不悅的樣子。
“有什麼要交代的?”
戴宇把他們父女倆帶到另一間審訊室,準備好一切之後就靜靜的等待著商精巧開口:
“警官,我騙了您,我認錯,其實那天晚上,我···我並不是和我男朋友去吃宵夜了···”
戴宇當然知道她之前是在撒謊!
“我的確和男友呆在酒店,可是不久我接到女傭的電話,她說看見孫蓮把玲瓏強行帶了出去。
我心裡害怕,就趕緊和男友一起從酒店後門離開了,那裡比前門距離停車場更近些···”
商精巧流著眼淚道,商海在一旁冷著臉一言不發。
“我們開車到處亂找,一邊找一邊問,後來一個環衛工人告訴我他看見一輛大紅色的跑車朝工地開了。
我們趕緊到了未完工的樓裡,看見孫蓮···已經死了,玲瓏她蜷縮在牆角···”
商精巧擦了擦鼻涕:
“我把她送回了家,悄悄給她換了衣服,她含湖不清的告訴我孫蓮找來很醜的男人要欺負她,我一猜就知道是怎麼回事!
我氣不打一處來,但是孫蓮已經死了,我喂玲瓏吃了藥,讓她睡下。”
“你不打算報警嗎?”
在一旁一直不出聲的商海突然冷冷的問道。
“哼,報警?報警幹什麼?讓警察來抓我親妹妹?讓警察給你那個壞女人主持公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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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精巧冷笑道:
“你管不住老婆,也管不住女兒,你除了會偏心會賺錢以外你還會幹什麼?”
商海很憤怒,似乎想打她一巴掌,可是抬到半空的手卻洩氣似的又重重的放下來···
“不許動手!”
戴宇皺著眉頭警告道,一旁的小崔拿來一把手銬給商海帶上。
“商精巧,你繼續交代,之後呢?”
商精巧抹了一把眼淚:
“然後我決心幫妹妹隱瞞,我和男友重新回到酒店,一直待到第二天早上···”
後面的事情戴宇已經知道了,商海在一旁默默無言地聽著這些話,他眼裡滿是沮喪的神色,似乎也覺得自己是個失敗的父親!
商精巧又哭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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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警官,我妹妹本無意傷害孫蓮,只是她欺人太甚,把我妹妹逼到絕路上。
我妹妹就是為了自衛,加上她又有精神問題,有時候控制不了自己,求您明察辦桉,不要讓她蒙冤···”
戴宇凝眉:
按照法律規定,如果兇手有精神疾病,而且在行兇時恰逢疾病發作或者明顯表現不正常,在意識不清楚的情況下殺人,那麼可以判處無罪!
根據商精巧和蔡誠言的證詞,都表明商玲瓏當時殺人事恰好精神病發,而且就算是不受刺激的平時,商玲瓏都是一副痴痴呆呆的樣子···
也就是說,商玲瓏有極大的可能被判處無罪。
“警官,關於玲瓏推芸兒下樓導致嚴重摔傷一事我請求不再上訴,兩個都是我的女兒,一個已經成了植物人,另一個···我不想讓她進監獄。”
始終不發話的商海突然說話了,他似乎蒼老了不少,完全沒有之前精神的樣子···
中國司法對於桉件的態度始終都是“不訴不理”原則,如果商海不追究,不為了商芸的事情提出訴訟,那麼警方無權干涉,只能當作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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