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升堂審案(第1/3 頁)
江都縣衙。
今天是陳清一案重審的日子。
一大早,陳清的家人便早早到場,主要是陳清的父母以及他的一對弟弟妹妹。
陳清父母一共三個孩子,陳清的老大,今年十六歲,妹妹剛滿十三歲,至於幼弟,今年才十一歲。
陳清家裡的條件,比起沈毅家裡還要差一些,沈毅家雖然是士族之中的寒門,但是至少可以稱得上是士族,而陳清家裡則是江都城郊的農戶。
當然了,能供養陳清這個讀書人出來,陳家不可能是貧農,事實上陳家家裡有十來畝地,住的也是瓦房,雖然都是陳清父母親自耕種,辛苦一些,但是一家老小也能吃飽飯,每年能夠存餘一些。
陳清幼年蒙學,蒙學的先生就說他是讀書種子,將來是很有希望考中功名的,自那之後,陳父陳母便沒有讓陳清再下過一次地,幹過一點活,不管陳清買書買紙買筆買墨需要多少錢,陳父陳母都會咬牙供應。
陳清也很爭氣,順利的進入甘泉書院這種“名校”讀書,本來明年就要安排他參加縣試,然後府試,院試,考取生員功名。
有功名在身,就可以見官不跪,另外還可以免自家兩個人的人頭稅,陳家的日子就會好過許多。
陳清天資聰穎,也很好學,年初上元詩會他一首上元詞就頗為出彩,在書院裡小有才名,如果不出意外的話,他是很有機會考中秀才的。
然而就在這個時候,陳清死了。
被人亂拳打死。
陳清被送回家的時候,已經是一具冰冷的屍體了。
可想而知,陳父陳母,該何等痛心?
事實上,陳母當場就昏厥了過去,這幾天時間精神也變得不是如何正常了。
然而這幾天時間裡,陳家人多次來縣衙詢問案情,縣衙一方面在刑訊沈毅,另一方面卻沒有告訴陳家人,只說案情正在審問之中。
當時,江都縣衙的想法是先把這樁案子做死,等到一切塵埃落定之後,再將案情通報出去。
不過後來,陸夫子的進場,讓這件事情出現了轉機,弄到現在,事情已經與最開始不一樣了。
現在,官府一方,甘泉書院一方以及范家等諸方勢力,都達成了統一意見,要拿錢通來結案。
既然拿錢通來結案,那麼這件事就不必那麼遮遮掩掩了,因為錢通的的確確是當時的兇手之一,拿他論罪,江都縣衙是“伸張正義”,不僅不用遮掩,甚至還值得宣揚一番。
此時,陳氏夫婦帶著一雙兒女,站在公堂的角落裡,陳母還在不住的抹眼淚,他們的女兒也雙眼通紅,不過還是拉著母親的手,在寬慰母親。
除了陳家以外,沈家的人也到了。
沈家這邊是沈毅的父親沈章,以及他的三哥沈陵。
沈章今年四十歲不到,身材中等,穿著一身普通的布衣,穿著打扮,一看就是幹練之人,此時他站在公堂的右邊,抬頭看著大堂上的牌匾,雖然沒有說話,但是他的手還是微微有些顫抖。
很明顯,作為父親,他心裡是非常緊張的。
沈陵站在自家四叔身後,微微低頭道:“四叔,您昨天也見到老七了,沒有什麼大礙的,放心罷。”
沈章是昨天早上趕回的江都,回到江都之後便去縣大牢見了兒子一面,這會兒心裡是有底的。
聽到這句話,他只是“嗯”了一聲,沒有多說什麼。
“縣尊老爺到——”
隨著衙差的呼喚,身材有些肥胖的縣令馮祿,兩隻手扶著腰帶,朝著正堂主位走去。
因為他肚子有些大,這個扶腰帶的動作,看起來就有些像是在捧著自己的肚皮,模樣有些滑稽。
不過這個時候,這個場合,很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