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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清遠嘆了一口氣:&ldo;我本來不想再給你的傷口撒鹽的,畢竟,我們曾經真心地相愛過。可你如果真的堅持離婚,我就只好把這張供狀送到我的岳父那裡去,請他老人家主持公道。&rdo;
常燕喘息著說:&ldo;劉清遠,你不是人,是畜牲。這封信不是真的,是誣衊!&rdo;
劉清遠輕聲說:&ldo;是真的,你心裡知道是真的。上面的敘述雖然不是張志和的親筆,但下面的簽字我想你是能認得出來的。由書記員記述供詞,受審人簽字認可,這是符合法定程式的。你在學校裡學過法律,這點常識我想應該還記得。&rdo;
常燕搖著頭,淚花不斷地灑在床上:&ldo;我不信。志和不會做這樣的招供。即使你們對他施行了酷刑,他也不會這麼做。&rdo;
劉清遠哼哼著,發生類似於牙疼的聲音:&ldo;他可能不會說的這麼詳細,但你們劇團的其他人呢?燕兒,你們太猖獗了,做的事滿城皆知,這能怪誰呢?&rdo;
18
常燕請木匠打了兩張床,一張大的一張小的,大的自己睡,小的給兒子劉遨用。木床搬到家裡的當天,常燕就和丈夫劉清遠正式過起了分居生活。她把兒子的小床也放在自己的房間裡,讓兒子晚上跟著自己睡。常燕怕婆婆多想,就對婆婆說,白天婆婆看孩子,又要收拾家務,太辛苦了,上了年紀的人,晚上一定要睡踏實一些,才能保證身體健康的。
婆婆感動的不行,還為此偷偷地抹了幾次眼淚。對於兒媳跟兒子的分房睡,老人家並沒有感到有什麼不妥。在老家農村,兩口子只要有了孩子,誰還想著那事呢?除非等孩子能離開懷了,再想要一個,才再睡到一起去。在農村人的意識中,除了新婚後的個把月,兩口子睡到一起去搞那種事情,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為了造孩子,□□的因素所佔比例極小甚至可以淡化到無。
常燕把兒子攬過來跟自己睡,並跟劉清遠分居,卻是因為強烈的孤獨感和無邊的恐懼。張志和走了,永遠地離開了濱海京劇團,這讓她的感情生活一下子完全失重,出現了一個巨大的空洞。從把張志和逼走的整個過程中,丈夫劉清遠顯示出他高超的策劃才能,而在揭下虛偽面具之後,其真實面目讓常燕恐懼異常。丈夫說的很對,為了父親的聲譽和權位,當然也為了她自己的名聲,她不能提出離婚。想想吧,她一旦堅持離婚,劉清遠馬上就會把張志和的那張供狀拿出來,將其公之於眾。那將是一種什麼樣的結果啊,左鄰右舍和劇團裡的人會怎麼看自己,怎麼說自己呢?他們都會在背後對自己指指點點:&ldo;瞧啊,這就是革委會常主任的女兒,跟別人搞破鞋的哩。&rdo;
這樣一來,不但自己無法在世上活人,父親的對手們也會趁機一哄而上,把他掀翻在地。她能這樣做嗎?不,她沒有這個勇氣。為了偉大的愛情,作為一個女人很可能會不顧一切,做出瘋狂的舉動,但這件事不同,常燕下不了這個決心。這叫什麼愛情呢?在別人眼裡,這充其量只是可恥的背叛性的偷情而已。也就是說,真的要是鬧起離婚來,所有的不利輿論都會對準自己,說不定自己將被淹沒在輿論的唾沫裡。
常燕只能選擇逃避。她本來還期望著張志和能跟自己一起抵禦風雨,但張志和無法跟劉清遠的勢力對抗,也無法跟他的頭腦對抗,於是隻有先行逃避。劉清遠之所以不跟自己離婚,無非是自己的父親還有用處,他不想在這個時候跟常氏家族決裂。婚姻,被中國人叫作&ldo;裙帶關係&rdo;,真是太形象了太貼切了啊,即使感情已成昨日黃花,剩下的一紙婚書和社會倫理道德的枷鎖還有如此大的力量,如此地妙用無窮!
在這個充滿狡詐和詭計的家庭,常燕再也沒有同盟,沒有戰友,只剩下一個人忍受孤獨